云南镇雄县:任何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

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发布时间:2025-04-17 15:01:06

4月15日,云南镇雄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广大农户、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以及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

镇雄县发改局表示,屋顶出租要征得农户同意,任何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责、权、利对等,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义务,不得采用欺骗、诱导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

详情如下: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广大农户的温馨提示

镇雄县广大农户朋友: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出租屋顶安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屋顶出租要征得农户同意,任何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

二、要充分考虑所出租屋顶的安全、承重、采光、消防等情况,避免安装分布式光伏给自身房屋结构安全造成隐患。

三、出租屋顶的房屋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

四、认真审视屋顶租赁协议的内容,警惕将房屋用作参股、融资、贷款、抵押等的租赁协议条款,导致增加经济负担及金融风险而危害到自身利益。

五、若遇到需要咨询的问题,请致电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咨询。咨询电话:0870—3133196。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致投资主体的温馨提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保护项目投资主体权益,现将项目备案后有关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做好选址工作,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责、权、利对等,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义务,不得采用欺骗、诱导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

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不得在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屋顶承重不足、已列入拆迁计划、违法违章建筑物上安装光伏发组件。

五、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的主体应当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建成后运行安全可靠。

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依法加强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yishuy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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