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印发《上海市粮仓光伏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光伏+粮仓”应用,新建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他仓型宜建尽建。改造的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到2027年,市内仓顶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方案》还提出,鼓励金融创新。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粮仓光伏发电应用领域,相关优惠政策惠及不同所有制。保障储粮安全。严守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公布河南省第六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共36个项目入选,其中工业企业类29个,增量配电网类1个,农村地区类6个,涉及光伏相关项目容量共计295.16MW。河南省发改委要求,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入选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指出,要在能源各领域标准体系框架下提出行业标准计划,坚持急用先行、先进适用、合理布局、协调一致原则,优先建立健全新兴领域标准,同步升级完善传统领域标准,持续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附件中共列出包括电力、核电、煤炭、油气、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等在内的8个领域26个专业方向的168个立项重点方向。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
3月7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示》的通知,拟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0个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原文如下:关于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示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4〕19号)工作安排,我委根据自治区实际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在各旗县(区)和园区积极主动申报、专家评审的
3月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方案指出,清洁能源规模利用。探索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隔墙售电”政策,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光伏、风电资源应建尽建,促进绿色能源替代。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锂电池、钒液流
近日,河南省连续两地宣布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原因为当地出现虚假申报、不正当竞争、欺诈群众、恶意抢占容量和人员管理混乱等现象,为规范有序管理和维护光伏市场秩序,河南镇平县、安阳县开展光伏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自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超50地陆续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包括山东、河南、内蒙古、福建、黑龙江、广东、辽宁、广西、海南、山西、湖南等省份,原因多为电网调节能力不足、反送
3月8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废止工作,逐个项目摸清建设底数,核实项目建设条件,对建设项目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督促推动,未能按期建成的及时公示废止。各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施工,确保项目实物工作量快速增长;电网企业要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确保接入工程为项目并网做好服务。原文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
近日,山西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拓展段村“交直柔性互联”模式,实施村级智能微电网工程,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结合清洁取暖和新能源消纳工作开展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支持城区商业区、工业园区开展分布式发电、负荷、电动汽车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强化数智赋能应用,加强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1、坚持“先立后破”,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2、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金融精准支持提供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低碳转型因素纳入资产组合管理考量,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3、推动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深化绿色金融
3月5日,云南富宁县发改局发布富宁县公开优选第二批次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列1-4位。根据优选公告,富宁县第二批次分布式光伏项目,分成4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新华镇、板仑)1万千瓦;二标段(花甲、阿用、洞波)1万千瓦;三标段(归朝、者桑、剥隘、那能、谷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