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东省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就《东源县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实施“光伏+建筑”项目的报装备案、设计规范、施工标准、安全生产、验收并网、运维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意见稿明确规定下列7种建(构)筑物不得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一)已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二)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涉及10个试点县旗(区)、20个试点园区。明确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创建周期为2025—2027年,重点在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零碳园区建设、碳足迹试点申报等各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以下为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5〕338号各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局、工业和
4月1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明确2025年全省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其中新能源领域投资规模显著,具体包括:智能光伏项目15个,涉及总规模超过56GW高效电池、48GW高效组件、12GW光伏组件、20万吨光伏材料的产线;光伏投资项目9个,总规模超过2GW(部分项目规模不确定)。原文如下: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日前,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公告显示,消纳受限区域主要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和云浮等8个地市25个县(市、区)212个镇(街)。原文如下: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及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的公告为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源网协调发展,经组织评估,现将我省2025年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代理机构在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委托下参与绿证核发所需计量及电量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也可按照绿证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代理绿证消费主体参与绿证交易。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委托主体绿证账户的相关操作权限将被冻结,委托主体账户中绿证相关操作,通过代理账户操作完成。以下核发不可交易
3月2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推动建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拓展光伏幕墙、光伏围栏等应用场景,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支持,力争全年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3吉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扩大绿色建材应用场景,推进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3月27日,贵州能源局下发《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总计45个风、光项目,规模4.125GW,其中光伏850MW、风电3.275GW。从业主分配情况来看,华电所获规模最多达到1GW以上,其次为运达、贵州航城、国家电投、华能等均达400MW以上,申能、中节能、中核等亦有所获。原文如下: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3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备案细则进行调整。对当地分布式光伏项目五个影响:一、今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开工工商业,不得开工!所有在2025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开工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或“余电上网”模式),即日起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但无法在2025年5月1日前并网的项目,必须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通知提出,确保全市分布式光伏当年新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当年省定目标(2025年为95%),完善“备案一电网接入一竞争优选”全流程管理体系。政策按优先级划分为七级支持项目:自然人户用项目居首;政府投资类(如乡村振兴)、公共机构屋顶改造项目次之;重点支持电网消纳条件好区域内的链主企业或新增
3月21日,四川能源监管办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四川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概要如下: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包括: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为10MW且容量为20M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或者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压缩空气、飞轮等其他新型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