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青0104民初4353号),一审判决公司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复利等合计约1.89亿元。
公告显示,*ST聆达子公司格尔木神光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约18,957万元。
*ST聆达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格尔木神光将根据判决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审慎研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若该判决最终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对格尔木神光的现金流、资产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压力,并对公司合并报表损益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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