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诚泰租赁申请,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ST沐邦表示,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67,360,35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5.5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2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9,723,616股公司股份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8%,冻结原因为司法冻结。根据公告,沐邦新能源控股为保障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在预重整期间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昌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冻结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深圳智卓申请,深圳龙岗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5,483,006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93.92%,处于被质押状态;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深圳智卓申请,深圳龙岗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59,253,006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3.6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2月19日,*ST沐邦发布公告,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140起,涉及的诉讼和仲裁金额合计92,311.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8%。
12月1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梧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履行〈10GW-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运营补充协议书〉资金汇存义务的函》,函件指出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资金汇存义务,要求公司尽快支付1.5亿元款项,并按照《补充协议书》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365万元,后续违约金将继续计算。
12月2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ST沐邦,603398.SH)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11月27日至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触发异动。公告直指多重风险,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ST沐邦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其中65,483,006股已被质押,全部股份被多轮轮候冻结。*ST沐邦表示,沐邦新能源控股重整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且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均与沐邦新能源控股保持独立,南昌中院对沐邦新能源控股启动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1月1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0日至今,累计涨幅35.57%,其中七个交易日涨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ST沐邦表示,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预计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公司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且存在尚未偿还的资金占用。
11月14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南昌市龙保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该公告进一步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未收到南昌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