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志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志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与此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廖志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值得注意的是,廖志远近日被江西证监局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及实控人廖志远等5名责任人被合计处以2350万元罚款,廖志远、张忠安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光伏跨界扩张中的违规乱象终被监管定性。经查,*ST沐邦的违法事实直指光伏业务核心。同时,因违法情节严重,廖志远、张忠安被处以6年证券市场禁入,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ST沐邦表示,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月18日,*ST沐邦发布对上交所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重点披露光伏业务收入真实性、四季度营收大增、内控缺陷整改、资产减值及退市风险等核心问题。前十大光伏客户贡献收入约2.56亿元,悦达通以1.04亿元居首,扬州点能、江苏林洋、安徽仕净、宜昌南玻等位列其后。资金与债务风险持续暴露。但审计尚未结束,营收真实性、减值计提充分性均存在不确定性。
*ST沐邦发布公告,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数量为173起,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ST沐邦表示,鉴于本次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ST沐邦发布公告称,2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对沐邦高科罚款700万元,对廖志远罚款800万元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对其他责任人张忠安、汤晓春、张忠华、黄美亮分别处以35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罚款。
2月27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ST沐邦、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廖志远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问题等违规行为,江西证监局决定对*ST沐邦和沐邦控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廖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监管查明,*ST沐邦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三大方面。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江西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对*ST沐邦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对廖志远警告并罚款800万元,对张忠安罚款350万元,对财务总监汤晓春罚款200万元,对张忠华、黄美亮各罚款100万元。*ST沐邦表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ST沐邦同时披露了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因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1月28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结束,两次拍卖成交股份合计12,833,874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18.4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96%,竞买人为南昌金兴企业管理中心、文勇,成交金额合计为1.14亿元。
1月26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书》,“决定书”责令公司向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路退回2.7亿元“10GW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财政补助款”、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原路退回2.4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扶持款”并支付违约金5,100万元。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款项的退还及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