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ST宝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告显示,根据江苏宝馨的申请裁定,自2025年10月23日起对安徽宝馨智能进行重整。截至 2026年4月23日,因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止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二、宣告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
此外,法院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对该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3863.81万元,若安徽宝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公司将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江苏宝馨已向蚌山区法院重新提交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或有风险,并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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