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具体名单见附件。
承办处室: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626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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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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