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相关技术路径基本清晰、政策制度和配套服务基本健全,零碳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增长点。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省级零碳园区。
2月4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共纳入15个园区。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与部门联审等程序,确定了省级零碳园区拟建设名单(见附件),共纳入15个园区,现予以公示。
1月19日,湖南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力争培育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明显高于全社会下降幅度,在建设路径、发展模式、低碳转型、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现将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到2030年,高质量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对云南发展有支撑的2个及以上国家级零碳园区和15个省级零碳园区,并带动全省园区绿色低碳化水平持续提升。
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及申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坚持分类建设,鼓励支持不同类型和基础条件园区先行先试,各有侧重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
8月7日,四川省下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概要如下。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领域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主要为投资补助或直接投资。
7月28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第三批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分别是以下五个园区:云南宜良产业园区、云南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及绿色能源片区)、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云南华坪产业园区(石龙坝清洁载能产业片区)
到2027年,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到2030年,建成一批省级零碳园区,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发挥关键作用。
7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在指标体系方面,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引导指标(一类)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70%以上、储能容量大于日均用电量的8%等6个,引导指标(二类)则要求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70%、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大于2.5万平方米等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