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答记者问《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2-09-25 09:56:44

9月7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以下简称《意见》),国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编制的背景。

答: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碳达峰、碳中和“1+N”系列顶层设计文件,多处明确提到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公共机构能源托管等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指出“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明确“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提出“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近年来,各级公共机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能改造方面资金紧张,亟需引入社会资本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去年9月,肖捷国务委员在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指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仍存在市场化机制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公共机构作为用能市场需求侧,用能规律、运行稳定、节能潜力巨大。部分地方先行先试,开展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降低财政资金投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但许多地方和部门也反映,因为缺少国家层面相应政策支撑,推动能源费用托管面临政策堵点难点,热切盼望相应政策尽快出台。

问:出台《意见》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通过引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开展节能减碳改造,提高公共机构用电、用气、用水等设施设备能效水平,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二是有序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以专业化能源托管团队为基础,运用绿色低碳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专业化水平,改变公共机构长期以来“重建设、轻运维、缺管理”的局面。

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市场化方式促使公共机构采取有效节能措施,减少运行中不必要的能源资源保障支出,降低节能改造对财政资金的依赖,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挖掘公共机构有效需求,以合理利润激发市场活力,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实现公共机构和市场主体互惠共赢。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能源费用托管的概念,强调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阐明了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形势背景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第二部分提出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强调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确保措施精准有效。

第三部分规范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坚持实践导向,在总结提炼部分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规定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后期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等8个环节,确保全流程、易操作。

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做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问:《意见》解决了哪些政策堵点难点?

答:《意见》准确把握公共机构用能特点,突出能源费用托管这一比较适合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能源费用包干方式,规避了节能量认定分歧、效益分享争议等风险。《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政府采购、托管期限、费用支付等环节,在政策上予以明确。

一是强调前期评估的重要作用,通过能源审计摸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底数,以托管项目实施前1至3年为基期确定能源基准,明确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的能源基准认定方式,提炼形成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并且要经过全面评估。

二是明确政府采购相关问题,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要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一般适宜按照服务类型进行采购,以托管费暂估价作为最高限价,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具体的政府采购方式。

三是提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10年,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时间最长三年的难题,并明确合同格式的参考依据。

四是厘清了费用结算问题,从预算保障和经费列支两方面切入,将托管费用列入单位预算,解决预算来源问题,将托管费用视同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解决支付问题,打通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问:如何保障《意见》发挥实效?

答:一是加大宣贯力度。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开展政策解读、示范案例征集等宣贯工作,引导公共机构充分吸收《意见》内容。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教科文卫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系统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要求各地把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能源资源评价考核,充分调动各单位开展托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推广优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案例,增强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9/25/359564.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0:34:14

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

伊利诺伊州签署清洁能源法案,将推动太阳能光伏、电池储能和VPP的投资来源:SOLARZOOM光储亿家 发布时间:2026-01-15 16:20:00

伊利诺伊州州长JB·普利茨克已签署一项清洁能源法案,将促进该州太阳能光伏和储能投资,包括其他方面。

光伏93.7%!国家能源局公布2025年11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来源: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3:58:26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斩获行业“奥斯卡”,协合新源实施的能源托管项目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名录来源:协合运维 发布时间:2026-01-09 10:13:38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名单,由协合运维子公司协合新源(北京协合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呼和浩特市近零碳机关样板”项目入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获此“国字号”认证的同类项目,标志着该项目从“地方典型”到“全国标杆”的跨越。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风电、光伏核发可交易绿证!国家能源局印发重磅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8:53:43

1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就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给出新的规定。根据文件,绿证核发机构要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相关主体建立绿证账户,记录绿证核发、交易、划转与核销等情况。

读懂建设能源强国的发展逻辑、思想力量和制度优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0:25:59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支撑,我们信心十足、动力十足、底气十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能源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谋主动、扬优势,中国交出绿色能源转型答卷。(三)在全球能源治理的变革浪潮中,中国锚定建设能源强国的战略方向,展现出强大的执行力。

高原奇迹!巴塘120万千瓦光伏项目全面并网献礼新年来源:中国安能一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3:39

近日,由中国安能一局云南公司承建的四川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实现全面并网发电,以高原建设新速度献礼新年,为我国高海拔地区清洁能源开发树立了新标杆。

国家能源局:推动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和三省一区电力市场再上新台阶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16:34:43

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吉林长春召开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暨三省一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要求,调研东北电力市场建设成效,听取有关意见建议,谋划下一步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