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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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临泽县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而制定的《零碳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方案以临泽工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当地风光资源富集及储能装备、凹凸棒石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基础,提出“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路径:2026年启动能源摸底与项目储备,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共享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融合项目;2030年力争建成低碳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超60%。方案明确八大培育重点,涵盖绿电体系建设、工业节能升级、低碳产业培育、绿色基建完善、能碳智慧管控、低碳技术攻关、碳足迹认证推广及县域特色品牌塑造,并配套健全统筹机制、强化项目储备、拓宽绿色融资、夯实科创支撑等保障措施。(198字)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本文介绍了2026—2027年光伏行业阻燃标准升级背景下,无卤阻燃材料的迫切需求与技术应对路径。工信部《光伏组件安全要求》强制性国标与新版GB 8624-2025标准同步实施,首次将光伏组件纳入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明确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复合边框、线缆等外部聚合物部件必须满足V-1及以上阻燃等级,并通过“燃烧性能+产烟+滴落+烟气毒性”四维评价,无卤化由此成为合规底线。文章系统梳理了四大核心痛点:V-1达标与卤系禁用冲突、1500V系统对CTI≥500V的高压绝缘要求、25年户外服役下的耐候与抗析出挑战、BIPV场景的低烟无毒刚性约束。在此基础上,兴秀成公司依托磷氮系无卤阻燃技术,为四大光伏周边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覆盖高CTI接线盒、耐候型连接器、V-0级复合边框及低烟无卤线缆,并已通过改性塑料企业进入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供应链。全文聚焦政策驱动下的材料迭代逻辑与产业化落地路径。(198字)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通报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4007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多数,达3972个,包括集中式光伏23个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3949个;风电项目2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公告明确区分了不同技术类型的项目数量与分类,并指出风电、集中式光伏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详细清单以附件形式公布,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则需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查询。该数据反映了当月新能源电力装机建设的结构性特征,凸显分布式光伏在新增项目中的主导地位。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江苏省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以多场景验证为路径,加快钙钛矿光伏技术工程化落地。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与应用试点体系。重点布局五大应用场景:“钙钛矿光伏+交通设施”,推动铁路、公路、港口及车载光伏应用;“+建筑”,推广光伏瓦、幕墙等BIPV产品;“+矿区”,结合生态修复实现能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协同;“+海上风光同场”,开展高盐雾、高湿热环境实证;以及“+其他”,拓展至零碳园区、农(渔)光互补、可穿戴设备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配套强化项目试点、政策激励、市场消纳与标准认证四大支撑举措,全面助力钙钛矿光伏产业化与绿色低碳发展。(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