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轮座谈明日召开!2019光伏政策座谈会要点与观点都在这

来源:光伏事发布时间:2019-02-22 10:05:41

目前已召开了三次座谈会,新政仍然没有正式出台,不过,这几次座谈会发出了多个信号。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政策召开的多次座谈会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热切希望新政能尽早出台。然而,目前已召开了三次座谈会,新政仍然没有正式出台,不过,这几次座谈会发出了多个信号。

其实,关于2019年光伏补贴政策,此前已召开了两次相关座谈会:

2019年1月18日下午,发改委价格司就2019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草案)召开座谈会,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参与讨论。此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三类资源区集中式电站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元/kWh、0.45元/kWh、0.55元/kWh;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价为0.1-0.12元/kWh(具体标准另定);

3、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全电量补贴0.15-0.18元/kWh。

4、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电站的招标上限电价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0.02元/kWh

5、地面电站需要在招标中标后第四个季度(含中标所在季度)建成并网,超过规定期限则按投运时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2019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再次召集了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就电价政策草案听取意见。此次会议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电价倾向0.18元/千瓦时;

2、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补贴电价倾向0.1元/千瓦时(根据并网时间计算),从第二季度开始,每个季度降0.01元/千瓦时;

3、三类资源区地面光伏电站的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0.45、0.55元/千瓦时;地面电站招标上限电价按照季度退坡,但是退坡的幅度更小,每季退0.01元,且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执行。

继这两次座谈会之后,从2019年2月18日起,国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补贴政策方案召开多次座谈会,在2月18日下午召开的首次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组织了20家企业讨论光伏项目的管理办法。这次会议透露出:今年我国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将有重大机制创新:

1、“量入为出”,以补贴额定装机量。

2、明确将光伏项目分为需要国家补贴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不需要补贴项目由各省按平价低价项目政策组织实施。将需要补贴项目划为5类:

·扶贫项目;

·户用光伏;

·普通光伏电站(地面电站);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领跑者、特高压通道配套等专项项目。

3、首次将户用光伏单列并给予单独规模,实施固定补贴。

4、解决去年户用光伏531政策的遗留问题。

5、除扶贫、户用和原已批准的特殊项目外,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全部采用竞价的方式获取补贴指标。

6、招标由各省组织申报,但由国家统一排序,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一次。

7、项目竞价是以投产的季度即并网结点算,如因种种原因没有建成,则可以延后两个季度,同时电价按相关规定退坡,如两个季度后还没有建成,则取消补贴资格。

2019年2月1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了15家企业讨论光伏项目的定价方案。

2019年2月19日下午,国家能源局组织了业内专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新闻媒体再次就光伏项目的管理办法进行讨论。

据消息称,2019年2月22日下午,国家能源局还将组织各省能源局就光伏项目的管理办法进行讨论。

在2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表示,2019年的光伏发电管理政策的出台要有两个前提:价格要明确,财政补贴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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