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保持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围绕自治区“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的新要求,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任务
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共895项,总投资17977.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22.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76项,总投资356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7.6亿元;续建项目524项,总投资1141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47.1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00项,总投资142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7.2亿元;预备项目95项,总投资1567.2亿元。
(一)新开工任务。
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23项,南宁市8项,柳州市17项,桂林市9项,梧州市10项,北海市7项,防城港市9项,钦州市7项,贵港市5项,玉林市17项,百色市10项,贺州市14项,河池市12项,来宾市5项,崇左市23项。
(二)续建任务。
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51项,南宁市37项,柳州市33项,桂林市46项,梧州市24项,北海市27项,防城港市19项,钦州市36项,贵港市37项,玉林市52项,百色市34项,贺州市37项,河池市29项,来宾市22项,崇左市40项。
(三)竣工投产任务。
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19项,南宁市7项,柳州市13项,桂林市5项,梧州市6项,北海市6项,防城港市1项,钦州市3项,贵港市3项,玉林市8项,百色市10项,贺州市4项,河池市4项,来宾市1项,崇左市10项。(四)预备任务。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10项,南宁市15项,柳州市2项,桂林市6项,梧州市4项,北海市4项,防城港市7项,钦州市15项,贵港市5项,玉林市8项,百色市5项,贺州市2项,河池市2项,来宾市6项,崇左市4项。
(五)投资任务。
区直中直单位1053.5亿元,南宁市159.7亿元,柳州市112.8亿元,桂林市155.7亿元,梧州市38.5亿元,北海市36.8亿元,防城港市181.0亿元,钦州市35.3亿元,贵港市74.0亿元,玉林市171.2亿元,百色市143.0亿元,贺州市51.3亿元,河池市74.5亿元,来宾市31.1亿元,崇左市103.7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全区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属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区直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区直主管部门负责,各市市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组成专门机构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了解把握项目推进情况,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通过完善各项机制确保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项目推进。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原则上自治区每月、设区市每半月、县(市、区)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特殊情况随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抓好跟踪落实。深化实行“五个优化”若干措施,认真落实优化重大项目投资许可办理、优化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优化重大项目施工许可流程、优化规范中介服务、优化重大项目监督与激励机制的25条措施,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推进。突出抓好用地和资金为主的建设要素落实保障工作。一是定期梳理急需建设用地、用海、用林、建设资金的项目,组织召开用地用海用林保障对接。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开展各种培训,指导和帮助项目完善有关报批材料。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各部门专项资金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倾斜扶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政府债券、土地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银行贷款等方式,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三是自治区重大办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的精准对接,促进信贷融资加快落实。四是大力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同时优先完善重大项目选址的施工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跟踪落实。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针对部分重大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根据年度倒排计划加大督查力度,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和协调事项落实情况,督促各市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扩大项目督查范围,采用多种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重大项目督查,建立重大项目推进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确保项目顺利加快推进。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办在重要的节点及时间段分批次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专栏,开设专题,集中宣传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为项目攻坚助阵,为项目加油鼓劲,努力营造克难攻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2.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续建)进度目标责任表3.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目标责任表4.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