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联合长江电力、三峡投资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三峡能源认缴3.4亿元、持股34%,另两家各认缴3.3亿元、分别持股33%。新公司注册地为青海,主营业务涵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规模化开发青海区域新能源项目。根据协议安排,三峡能源将对青海能投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三峡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文介绍青海海南州塔拉滩地区以光伏产业推动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曾为荒漠化率高达98.5%的高寒荒漠,当地通过大规模铺设光伏阵列形成防风遮阳屏障,结合草方格固沙、乡土苗木种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率提升至80%以上。针对板下杂草影响发电与防火安全的问题,创新推行“牧光互补”模式,引入羊群除草并实现粪便还田,辅以电子耳标等数字化手段科学管理“光伏羊”,降低运维成本,带动牧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海南州出台清洁能源产业条例,统筹风光水储开发,促进光伏治沙、绿色算力与特色农牧业融合,并建立收益反哺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形成生态、能源、民生协同发展格局。数据显示,全国现存光伏相关企业超132.7万家,近年注册量持续增长,粤苏鲁三省集聚度最高。
7月30日,三峡能源总经理刘姿与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在京举行座谈,就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展开交流。徐进肯定三峡能源对格尔木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强调该市依托区位与资源禀赋,正加快建设“通疆达川、连甘入藏”的能源保障基地,构建完备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并拓展零碳园区、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应用场景。刘姿表示,格尔木是三峡能源战略发展要地,双方将紧密对接当地“十五五”规划,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及产业链强链补链,共同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服务国家能源强国建设。(198字)
青海省能源局近日印发《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方案依托省内丰富的风光资源,划定四大类可实施项目,区分并网与离网两种运营模式,并根据现货市场运行状态制定差异化的余电管控规则。明确要求项目须满足自发自用比例硬性指标,接入电压最高不超过330千伏。为保障实施效果,方案建立项目储备库和示范项目择优遴选机制,构建涵盖规划选址、申报评审、建设投产到运行评估的全闭环监管体系;同时配套推行并网项目平等入市、新能源项目豁免发电许可等支持措施,通过源荷专线直连模式,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工业企业稳定获取低成本、可溯源的绿色电力。(199字)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可研内审会,聚焦概算编制与经济评价,强调生态高标准建设、“绿洲项目”标杆打造,严守投资收益底线,强化源网适配与全流程闭环管控,全力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
近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青海刚察县设立大唐(刚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生卫。该公司由中国大唐集团通过股权穿透实现间接全资控股,属其在西北地区布局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举措。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太阳能发电与风力发电的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管理服务等领域,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提供。选址青海刚察,依托当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禀赋,旨在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撑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落地。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大唐集团在青藏高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中迈出实质性步伐。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于7月21日发布《青海省小时级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精细化、可溯源的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明确将绿电零售套餐分为电能量套餐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套餐两部分,要求售电公司按月分时段申报用户绿色需求电量、环境价值价格及偏差补偿条款,并仅作为代理方参与三方合同,不得持有或转售环境权益。零售用户需求电量构成售电公司购绿电上限,支持D-2日动态调整当月后续时段需求。存量常规绿电套餐可通过补充协议转为小时级套餐。批发侧采用双边与挂牌相结合的交易方式,覆盖年度、月度及月内周期,初期环境价值暂不分时,交易校核等流程与常规绿电一致。(198字)
7月21日,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推进会暨新能源可研内审会议,梳理存在的症结难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霍兵、苏晓军、许建军、李洪川出席会议。会上,各工作组分别围绕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项目开工条件及工期计划和可研整体情况等进行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各项工作推进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强调各工作组要强化专业协同,全盘考量、系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3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6日成功并网,系该省首个依托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的光伏项目。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施工环境严苛、工期紧张,水电四局通过科学统筹与精细化管理,克服土建、安装、调试等多重难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工程采用“板上发电、板下修复”模式,兼顾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开发,共布置10个3兆瓦发电方阵,配套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及35千伏集电与外送系统,接入默勒110千伏变电站实现统一消纳。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800万千瓦时,年产值约750万元,将助力海北州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就业与产业协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