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确认!取得2017年地面电站指标的项目执行原有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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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于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披露,公司前三季度发电量达1065.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2%,主要得益于新增装机规模扩大;其中风电、光伏电量分别增长15.97%和20.78%。尽管累计利用小时略有下降,但三季度风电与光伏利用小时同比小幅提升。面向“十五五”时期,公司重点布局西北“沙戈荒”、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及沿海海上风电等规模化基地,并拓展算电协同、绿电直连、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公司指出,新增项目受当前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影响总体可控;依托优质稀缺风光资源开展规模化开发,有助于降低单位成本、增强议价能力,从而提升项目市场价值与抗周期波动能力。(199字)
浙江省发改委与能源局正式启动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二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旨在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底期间投产或计划投产的统调集中式、非统调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光伏与风电分类型出清),总机制电量规模为133.25亿千瓦时,执行期为12年。竞价实行边际出清方式,申报价格限于242—393元/兆瓦时,光伏与风电分别设规模配额,并设定81.82%的比例系数和110%的竞价充足率。未投产项目须提交履约保函,严格约束投产时效,延期超180日将取消资格并扣完保函。申报、审核、竞价及公示等环节均明确时间节点,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和“网上国网”App分类实施。(199字)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10月27日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与光伏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2027年度竞价登记。申报须通过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的竞价代理商进行,委托关系须在2026年10月28日18:00前完成确认。竞价总电量规模为104.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90.2亿千瓦时、光伏14亿千瓦时;两类项目分别组织申报与价格出清,风电竞价时段为2026年10月30日9:00–10:00,光伏为9:00–11:00。
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取代2025年版。该细则在总结首轮竞价实践基础上,围绕容量认定、竞价机制和考核管理三方面优化:一是更实事求是地认定并网容量,允许核准与实际规模存在合理偏差,同时强化企业责任,要求分布式项目全容量并网须满足“四可”条件,并对未投产项目实行承诺制;二是提升竞价科学性,提高边际机组入选门槛至申报电量的60%,剩余电量分配改按申报电量占比而非装机容量占比,并明确风光项目可合并竞价以增强竞争有效性;三是优化考核管理,取消未投产项目履约保函,缩短延期投产处罚周期,改为取消投资方下一年度竞价资格,并新增报价截止后自动封存机制以防控串通风险。细则标志着江西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向常态化、精细化新阶段。
10月20日,国网新能源云公示了天津市增量新能源项目2027年机制电量竞价结果。本次竞价共涉及1729个新能源项目,总机制电量规模为204505.176兆瓦时,最终出清的机制电价为0.3195元/千瓦时。该结果延续了天津市近年对新增新能源项目实行市场化机制电量竞价的政策安排。作为对比,2025—2026年批次竞价覆盖项目1279个,机制电量规模达939490.735兆瓦时,机制电价为0.3196元/千瓦时,略高于2027年批次。两次竞价均通过统一平台组织,体现天津在新能源消纳与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方面的持续实践。完整项目清单可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查询。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10月19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交易工作。本次竞价面向纳入广东省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具备并网条件且拟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旨在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其执行的机制电价,推动新能源电量有序进入电力市场。通知明确,市场主体需在10月26日前完成申报,后续将按程序组织竞价、公示结果并签订相关合同。此次竞价是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支撑全省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新疆电力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2027年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明确面向2027年7—12月计划投产、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展竞价。参与主体包括新申报项目及前期未竞得电量但资质有效的存量项目;对已竞得2025或2026年度机制电量但延迟投产超6个月的项目,将取消其投资方未来3年内所有新能源项目的竞价资格,并作废当次入选结果。公告设严格投产履约约束: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仅失效对应时段电量;超期则直接取消资格。机制执行期为10年,期间项目可自愿退出,退出后不再享受机制电价。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各类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电力市场实际,市场化机组(如火电、新能源、独立储能)调试期电量按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核电机组暂按商业运行期批复电价结算,但调试期间因强制外送产生的琼粤跨省保障类不平衡资金由该机组全额承担;未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生物质机组,调试期电价亦暂按批复电价执行。通知还规定: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月起原按月度加权均价结算的机组同步调整为实时电价结算;此前已并网调试但未完成结算的,统一按新规执行;若调试期跨月,则分月分别适用对应电价机制。(198字)
北京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风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出清”,不按项目类型区分。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未纳入过机制电价且自愿参与的项目,包括法人企业及自然人户用光伏业主。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5亿千瓦时,申报电价上限为0.3598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为12年。竞价采用价格优先的边际出清方式,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至满足总量;若报价相同,则按比例分配剩余电量。申报、审核、出清及结果公示等环节均通过指定平台规范开展,并要求签订差价结算协议。(199字)
9月2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的函》,就纳入机制电价的风电项目并网管理作出明确安排。文件规定,已纳入机制电价支持范围但尚未并网的风电项目,可分两批实施并网,且整体并网截止时间统一延期半年;同时,对项目容量变更、建设进度调整等情形也提出了相应处理原则。该政策旨在统筹新能源项目建设节奏与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缓解因审批、施工或并网条件限制导致的项目滞后问题,保障机制电价政策平稳落地。文件适用于按山东新能源机制电价政策申报并获确认的风电项目,不涉及光伏及其他类型电源。
2026年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由120%下调至110%,2026年底启动新一轮竞价,入围门槛放宽,落选率降至约9%。本文深度解读政策调整逻辑、对分布式光伏影响、申报策略及风险提示,附首轮竞价结果与全国多省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