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资产证券化项目中 以应收电费或电力上网收费权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 债权转让后,附带的担保措施是否需要变更登记?

来源:电力法律研究发布时间:2018-05-08 08:58:30

在光伏资产证券化项目中,以应收电费或电力上网收费权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的,债权转让后,附带的担保措施是否需要变更登记?

解答:

在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某些经过改造后的基础资产比如保理应收账款债权、融资租赁的租金债权通常会附带一定的担保措施,在将主债权转让后,附带担保措施的效力能否及于债权受让人,对于维护新债权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零四条及《担保法》第五十条(法条附后)之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后,附带的担保物权同时转让。关于债权转让后,其附带的担保措施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第九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在司法实践中,最高院在部分案例中判决意见为:“债权受让人取得的抵押权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基于新的抵押合同重新设定抵押权,故不因受让人未及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而消灭。”基于上述规定及司法裁判案例,我们倾向于认为,基础债权转让后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抵押权对特殊目的主体仍然有效。但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法释[2001]12号规定仅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一般企业能否参照适用,尚无明文规定。

关于该问题,基金业协会采取了不强制要求但应当谨慎关注的态度,要求管理人对相关手续附属担保权益变更登记予以必要关注和采取恰当措施。其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中要求“基础资产为债权的,管理人在转让环节应当关注转让登记、通知债务人、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等相关安排。在附属担保权益无法完成向专项计划转让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管理人应当采取恰当措施防止附属担保权益被原始权益人侵占或者被第三方获得,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基础债权转让后未办理担保变更登记,不影响特殊目的主体行使担保权益;但如果发现资产支持计划存在任何预期违约情形,为谨慎起见,仍然应当督促原始权益人尽快办理担保权益变更手续。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5/08/287071.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华能华为会谈!任正非表示:中国有电力和电信网络优势,双方在AI、算力和算电协同领域具有较大合作空间!来源:中国华能 发布时间:2026-08-21 08:49:19

8月20日,中国华能集团与华为公司在深圳举行高层会谈。华能董事长温枢刚介绍了企业经营发展及科技创新进展,强调华能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能源强国和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持续推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并希望双方在既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协同领域。华为CEO任正非指出,中国具备电力系统与电信网络两大独特基础优势,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双方可在AI技术攻关、算力资源优化及“算电协同”(即计算与电力系统深度融合)等前沿方向深化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与场景落地,共同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四川发文进一步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分摊有关事宜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9:23:31

四川省发改委于8月17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省内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的分摊规则。文件依据《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V1.0》及相关部门规定,厘清了不同类别上网电量的费用承担主体: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电量,按机组性质(市场化或非市场化)分别以实际上网电量或优先计划电量为分摊基数;接受省内电价或参与跨省交易的国调、西南网调机组留川电量,以及地县调机组上网电量,暂不纳入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范围;调试电量按既有文件执行分摊,已缴系统运行费的外送电量不再重复计收辅助服务费用。通知还要求国网四川电力公司于8月底前完成今年以来相关费用结算,并明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需每月向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推送跨区机组留川及外送电量数据,以保障结算工作顺利实施。(199字)

光伏“涨价潮”虚实:关于话语权与生存权的博弈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19:02

本文围绕光伏行业近期出现的“涨价潮”展开深度剖析,指出当前硅料等环节的提价行为并非单纯供需反转所致,而是一场以“市场化出清”为目标的结构性博弈。文章强调,8家硅料企业联合签署《反内卷倡议书》,核心诉求并非统一抬价,而是确立“售价不低于各自完全成本”的底线规则,旨在倒逼高成本、高能耗、低现金流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作者区分了报价、成交价与趋势价,指出目前实际成交仍徘徊在3万元/吨左右,硅料市场尚处“无订单成交”状态,价格锚定尚未转化为真实交易。同时,产业链价格传导受限于终端电站收益率(IRR)这一刚性天花板,下游采购选择权实质掌握话语权。最终,涨价只是表象,真正的博弈在于企业生存权与上下游议价权的再分配,其成败取决于后续是否出现真实减产、库存下降与持续成交——这轮行情的本质,是一场迟来的、高质量的产业出清。

从降电费到拿订单:中正能源的“投资·能源·零碳”三位一体之道来源:中正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4 11:16:57

本文介绍了中正能源面向制造业企业推出的“投资·能源·零碳”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回应2026年起中国零碳工厂建设全面启动及欧盟CBAM碳关税实施带来的合规压力。文章指出,在绿色工厂新国标落地、碳合规成为刚性要求的背景下,珠三角制造企业亟需稳定绿电来源与可信减排凭证。中正能源依托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超60兆瓦),以“金融级风控+工程级交付”保障25年稳定运营,并创新推出“5+X”合作模式:企业零投入、零风险使用屋顶建设光伏,享受绿电与收益,同时获取可追溯的绿电数据和碳减排凭证,支撑绿色工厂认证、供应链准入及CBAM碳足迹核算。公司还延伸提供碳盘查、能碳管理、ESG报告等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将屋顶光伏转化为合规资产与市场竞争力。

20万亿投资开启,电力产业迎来新机遇来源:企观国资 发布时间:2026-08-12 09:02:19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于2026年8月发布,是指导未来五年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规划设置16项量化指标,涵盖绿色低碳、电网发展、系统调节、电力市场等维度,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0%、全国总装机达54亿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3亿千瓦、跨省跨区交易电量达2万亿千瓦时等关键目标。“十五五”期间能源重点领域投资将超20万亿元。规划聚焦六大方向:加快绿色供给格局形成,推动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激活用电侧千万千瓦级可调资源,发展虚拟电厂与车网互动;强化抽蓄、新型储能、灵活煤电等多层次调节能力;培育算电协同、电氢融合等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苏丹决定免除进口太阳能设备的关税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7:44

苏丹政府于8月4日宣布,对进口太阳能设备全面免除关税。此举旨在缓解进口商与投资者的财务压力,降低太阳能产品终端价格,从而减轻民众用电负担。政策出台背景是苏丹长期面临的严重电力短缺问题,全国供电不稳定、覆盖率低,亟需发展替代能源。通过关税减免,政府希望加速太阳能设备的引进与普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国家层面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该措施覆盖各类用于发电、储能及配套应用的太阳能设备,属短期应急与长期能源转型相结合的政策安排。(199字)

阳光电源:以电力电子技术立身,引领全球清洁能源功率变换来源:阳光电源 发布时间:2026-08-05 18:39:34

本文系统介绍了阳光电源作为全球电力电子技术领军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发展路径。文章以“电力电子功率变换”为核心主线,阐述其在光伏逆变、风电变流、储能系统三大赛道同步领跑的行业地位,并指出该公司自1997年创立以来,始终聚焦于电能高效转换与智能控制技术。全文从企业概况、核心技术体系(覆盖器件—拓扑—系统—电网全链条)、旗舰产品(如PowerTitan 3.0、PowerMatrix™矩阵逆变系统、EnerNeo固态变压器等)、六大核心优势(包括全栈自研、“三电融合”、构网型技术引领、系统级协同、技术可迁移性)以及研发与全球化布局五个维度展开,凸显其在高效率(如PCS效率达99.3%)、高可靠、强适应性(支持宽电网强度、极寒高温环境)及成本优化(降低LCOE与BOS)等方面的硬核能力。截至2025年底,其电力电子设备全球累计装机超1000吉瓦,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已形成“源—网—荷”全链条技术闭环。(199字)

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吉臻:推进电源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05 09:18:26

本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撰写,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核心要求,系统阐述了我国电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方向与实施路径。文章指出,“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多能并举、协同转型。核心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给格局,推动其在装机与发电量上均成为“双主体”;分类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多场景开发与消纳,强化跨区外送与就地利用协同;科学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光热、生物质等多元清洁能源;同步推进煤电结构优化与节能降碳改造,兼顾兜底保障与深度减排,并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零碳燃料掺烧及CCUS等前沿技术路径,全面支撑绿色低碳电力供给体系加快形成。(199字)

光伏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与应对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2:44

ESG风险加剧与SDGs进展滞后凸显全球可持续发展紧迫性;光伏产业面临技术红利消退、贸易壁垒升级等挑战,ESG正从“入场券”升级为结构性转型引擎;2025年成为我国ESG实践落地关键年,供应链全链路可持续管理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新焦点。

实践是最好的理论家:解码中国光伏支架产业创新的底层逻辑来源:新恒源能源ESET 发布时间:2026-07-22 09:33:31

2026年7月《柔性支架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规程》发布,标志行业迈入标准化新阶段。新恒源能源以“实景先行、理论后成”反向创新路径,扎根山地、滩涂等复杂场景,将一线实测转化为专利技术与国标支撑,实现从项目定制到行业标准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