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县发布“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泰顺县府及县府办发布时间:2017-07-03 22:42: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2017-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2017-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消除“4600”成果,全面增强我县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低收入农户增幅高于全县农民收入平均水平。根据省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9号)和《关于确定2017年“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县(区)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要求,结合泰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2017-2018年,计划在全县55个村(其中52个为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4884户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实施“光伏小康工程”。2017年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50%,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建设总装机容量22836千瓦(约22.84兆瓦),按每千瓦9000元成本计算,总投资约20600万元,其中55个村(每村按60千瓦计)装机容量3300千瓦(约3.3兆瓦),投资约3000万元;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每户按4千瓦计)装机容量19540千瓦(约19.54兆瓦),投资约17600万元。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模式。根据实际选择不同的建设模式。一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户为单位,优先利用屋面资源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包括低收入农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异地搬迁小区等屋顶光伏扶贫发电系统。对屋顶不适合建设的,可以按照集中式电站选址条件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方式建设。二是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充分利用荒坡荒地、鱼塘水面、农业大棚等上方架设太阳能电池板,建设农光、林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二)资金来源。按照每户4千瓦、每村60千瓦的装机规模测算,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和55个村按省级财政承担投资总额的1/3(约6900万元),市、县级财政承担投资总额的1/6(约3400万元),农户或村集体自筹1/2(约10300万元)的方式进行。其中市、县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农户和村集体自筹部分可通过光伏贷、中标企业或国有企业投资入股等方式筹措。

(三)自筹资金筹措方式。

1.农户和村集体零首付光伏贷款模式。由县金融机构向农户和村集体推出“光伏贷”(通过建成光伏发电系统的资产和收益权抵押给银行取得授信贷款),确定合理的贷款利息(一般年利率为基准率上浮不超过10%),由中标企业和保险公司担保,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原则上不需出资,直接向银行贷款,其中每户低收入农户贷款约1.8万元(总投资约为3.6万元),每个村集体贷款约27万元(总投资约为54万元)。同时,由中标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保证金账户,并在贷款期限内质押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为农户和村集体的“光伏贷”提供担保连带责任,并承诺年度固定收益率,确保农户和村集体按期还款。当设备未能正常发电或因天气原因造成的发电量不足以偿还本息部分,由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垫付。

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并网后,全额并网或余电并网后按国家实时电价卖给国家电网。在“光伏贷”还款期间,为提高低收入农户提前感受到投资效益,中标企业每年按装机容量给予农户适当的补贴,连续补贴到贷款还清为止。

2.中标企业投资入股解决农户和村集体自筹资金模式。由中标企业投资入股为低收入农户和试点村解决其自筹部分,承担项目立项、设计、采购、安装、维护保养和金融服务等。中标企业与农户和村集体签订光伏发电系统收益分配协议,并承诺年度固定收益率。

3.国有企业投资入股解决农户和村集体自筹资金模式。农户和村集体自筹部分缺口资金,由国有企业以投资入股方式解决。

4.农户和村集体自愿出资、“光伏贷”、中标企业投资入股等相结合模式。由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自愿选择自筹部分解决方式,可选择“光伏贷”模式解决自筹部分,也可自行承担自筹资金或由中标企业投资入股解决其自筹缺口资金。

(四)收益分配。除中标企业投资入股模式按签订的光伏发电系统收益分配协议执行外,其他模式实行按投入比例分配收益。个人投入归个人所得;村集体投入归村集体所得;国有企业投入部分归各自所得;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收益由该村统筹用于帮助本村低收入农户对象发展生产和生活救济,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按规定获得稳定收益。

(五)承建方式。“光伏小康”项目由县政府委托浙江宇丰集团水电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工程由中标企业代建代管。根据光伏企业施工资质、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关键设备技术指标、工程概算、项目建设计价表等因素,通过市场方式统一公开招标,依法依规确定目标企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泰顺县“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黄阳栩县长任组长,罗招政常务副县长、雷子亮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金融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审管办、县招商局、宇丰集团、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人民银行泰顺支行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扶贫办),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各有关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府办负责做好各有关部门单位综合协调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简化审批程序,对集中式扶贫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县扶贫办、县国土资源局的审核意见及涉及农光、林光不同情况的相关农业、林业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优先立项备案,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负责资金筹措并统筹安排扶持资金,会同县扶贫办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并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充分运用农光、林光互补发电模式,在光伏扶贫发电用地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工作;

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办)负责将“光伏小康工程”列入壮大村集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并督促项目实施村用好资金,做好扶贫帮困;负责“光伏小康”工程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原则上不破坏各自主体生产功能均应支持;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大力支持利用公共屋顶开展光伏小康项目建设,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屋顶建设条件进行全面排摸并对拟建设的单位进行统筹协调,以求节约集约用地;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泰顺支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小康工程”贷款、保险工作;

县审管办积极做好工程进场交易服务工作;

县招商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开展“光伏小康工程”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光伏项目的对接、洽谈、签约、落地、推进的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制定县“光伏小康工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负责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组织编制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工作,负责实施光伏发电配套电力送出工程;

宇丰集团负责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负责村集体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设以及对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的筛选、资金筹措、政策处理等工作;

中标企业负责光伏发电站产品采购及工程的勘察设计、场地简易平整、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维保服务以及代办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

(三)项目管理。“光伏小康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实行项目报账制,严格按照扶贫项目管理要求执行。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办)要加强对各地建设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项目全过程监督,加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到县财政局报账。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7/03/115773.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西:“十五五”新增风光装机100GW!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04-28 13:50:25

4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山西省将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力争每年新增并网规模2000万千瓦左右,“十五五”期间新增风光规模1亿千瓦。持续淘汰落后洗选产能,新建社会独立选煤厂严格落实“减量置换”要求。科学编制我省“十五五”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规划,支持“采气采煤一体化”。

5.8GW!贵州省能源局1-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公示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14:04:00

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程序,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64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4月17日贵州省能源局2026年1月-2026年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表

河北省2026年第二季度可开放容量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4 09:15:58

点击查看:河北省2026年第二季度可开放容量

广东惠州惠城区:四类场景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0:47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项目单位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天津: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布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1 11:03:51

原文如下: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电网承载力评估红色区域

湖南:2026年,力争新能源装机新增5GW来源:湖南发改 发布时间:2026-04-20 14:42:23

4月14日下午,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能源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即:力争到2030年,省内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5160万吨标煤,外电入湘规模达3000万千瓦,打造承西启东、连南接北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今年力争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超4700万吨标煤,新能源装机规模达4500万千瓦。毛伟明指出,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同心,确保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江西:印发绿电直连实施方案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4-17 14:18:08

4月1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如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并附初审意见。

江苏: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即将实施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09:43: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山西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9:23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云南红河州:撤销重审2.22GW风、光指标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21:54:43

4月8日,云南红河州发布关于撤销《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4个新能源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中选公示》的公告。为保障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撤销本次中选公示。此次公示风光项目合计2224MW,其中光伏项目12个、规模共660MW;风电项目22个、规模共1564MW,计划投资金额70.38亿元。后续工作将在完成内部审核并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重新组织公示。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