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嘉兴市经信委发布时间:2017-06-19 17:18:48

索比光伏网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化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现将《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

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商企业的规模化应用,现就我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进园入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以统筹开发区(工业园区)屋顶资源为基础,以协同开发建设为路径,以融合能源互联网+为特色,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重点推动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园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到2019年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100%,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面打造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实现全覆盖,探索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的技术、管理和运营模式,切实提升我市光伏开发应用水平。

(二)阶段性目标。2017年重点在16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其他工业园区同步实施,逐步形成一批规模化应用示范园区和示范小镇。目标到年底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安装光伏发电总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新增光伏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园区。选取16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即: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秀洲经济开发区、姚庄经济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盐经济开发区、百步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桐乡经济开发区、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发区)、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科技城)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桐乡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等16个园区先行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进园入企”工作,优先落实扶持政策,重点跟进项目实施,力争到2019年全面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鼓励其它工业园区根据自身条件,积极争创。

(二)重点推进区内企业分布式光伏建设。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具备光伏发电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全面推进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应用开展情况纳入企业节能减排任务和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未建设的建议不予列入综合评价A类。支持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屋顶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光伏发电条件的工商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对力争在2019年底实现园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和新建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

(三)鼓励开展非工领域小型分布式光伏应用。支持在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车站停车场和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外立墙面及玻璃幕墙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园区道路、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夜景亮化工程应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到2019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内非工领域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和光伏照明应用规模不少于5兆瓦。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多元化建设模式。全面排摸园区内工业企业可利用光伏发电屋顶资源,建立健全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屋顶资源数据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支持建设模式创新,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园区、企业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将BOT、EPC、EMC、PPP等模式引入分布式光伏应用领域,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业主回购、融资租赁等建设模式创新,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明确利益导向,实现多方共赢,推动项目落地。

(二)探索专业化服务模式。鼓励各示范园区建立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质量控制与监管等一站式服务体系,成立由园区管委会、投资方与第三方运维企业共同参与管理的专业运维服务公司,统一负责辖区内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费结算和建设服务。鼓励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运营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建设园区级智能电网。在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基础条件好、意愿性强的示范园区内开展园区级微电网示范、光储一体化试点建设,先行探索适应光伏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量直接交易试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依托区域性分布式电力交易平台,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模式,实现投资方、建设方、管理方和用户的有效对接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积极试点开展园区碳排放交易,探索碳减排交易或其他交易的模式和路径。

(四)推进配套服务提升。推进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展的金融模式创新试点,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时汇总上报达成合作项目情况,市光伏办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合作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五)实施区域协同创新。加快光伏技术与各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引导产业上下游企业实施协同开发、集成创新,开发适用于更广泛领域的创新产品。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可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创新支持发展方式,优先扶持地方光伏企业,加强光伏生产企业、电站开发商和工程服务商的协作,积极发展电站咨询、设计和工程承包等相关业务,提高全产业链盈利能力。支持以秀洲光伏小镇为样板,构建以区域传统产业为基础,光伏各领域应用为特色,光伏创新研发为支撑,集商贸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于一体的有机产业生态系统。

五、工作步骤

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全面推广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宣讲和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入园企业开展实地参观交流和现场推广,学习其他园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调查了解园区内屋顶企业构成情况,明确推广应用工作方向。市光伏办于7月底听取16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光伏应用调研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12月)。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根据园内企业分布、厂房屋顶构成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目标和具体计划,搭建园区现有屋顶资源信息平台,分别规划收储一批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在全市层面组织1-2次园区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园区鼓励推行光伏屋顶资源统筹租赁机制。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2019年)。总结实施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全面推广现场会,把重点实施园区的工作经验推广至全市各类工业园区,转化为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光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进行通报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领导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成立光伏应用推广相关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管理园区屋顶资源,制定协调相关政策,明确光伏建筑标准规范,协调推动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手续。园区管委会要制定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办法,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专项补贴。

(二)加强考核督查。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光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有关主体开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对规模化程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授予“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称号。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光伏应用宣传力度,开展光伏应用“进园入企”新典型、新模式、新机制的宣传推广,倡导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激发园区企业投资和推进光伏应用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6/19/138606.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