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盘点:2015年新生了多少“光伏扶贫政策”?(附政策原文)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12-17 17:25:57

 在今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为了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表示:“光伏扶贫更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

相比城市,很农村多地区处于电网末端,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一些地区为了保障城市电力供应,也存在断电、限电问题。而光伏扶贫工程,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拥有屋顶资源、空闲土地的贫困地区农民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用电问题,还可额外增加收入,成为贫困户脱贫的生财之道。

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现在我国已经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2015年,更多的光伏扶贫政策落地了,从国家到各省市区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制定和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15年都有哪些光伏扶贫政策在助力国家扶贫,帮助贫困户脱困,带动光伏产业的发展?

国家

2014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的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社会动员、合力推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原则,并从开展调查摸底、出台政策措施、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实施监管等方面细化提出了7项工作内容,并对每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时间提出要求。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doc

2015年3月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向求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等部门下发《关于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从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等方面,对户用、基于农业设施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提供高比例的初装补贴。

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规划光伏扶贫试点省区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六个首批“光伏扶贫”试点省的光伏扶贫政策

河北省

今年10月份,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河北省是六个扶贫试点省份之一。河北省将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河北选择了平山、曲阳、巨鹿、临城、赤城、平泉等6个县做试点,帮扶对象为符合无劳动能力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3万余户、5万余人。计划利用3年时间,通过光伏扶贫逐步实现6个试点县所有光伏扶贫对象收益达到每年3000元、持续20年。

河北省物价局2015年12月1日发布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doc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doc

【唐县】

唐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山区大县,立足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劳务扶贫、光伏扶贫和社会扶贫齐头并进,打响扶贫开发攻坚战。充分发挥山场面积大、光照时间长等优势,将光伏发电产业作为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积极与大型光伏企业对接,着力实施光伏扶贫。

山西省

按照山西省光照资源条件和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选取临汾、大同两市的汾西、大宁、吉县、天镇、浑源5个贫困县作为光伏扶贫试点县。在每县确定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50个村率先启动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省里按照50万元的标准,共安排2500万元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利用荒山荒坡和农业设施建设1-2个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

为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山西省扶贫办一是安排专项补助。省级为每个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村安排50万元的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持建设村庄100KW光伏电站,这项资金共2500万元。

【临汾市】

临汾市提出实施光伏扶贫总体规划,决定在吉县、大宁、汾西3个试点县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同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在12个县规划安排60个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力争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

临汾市在省级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专门拿出300万元,为每个试点村配套安排扶持资金10万元。二是参与企业出资。对村级100KW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本着自愿原则,采取企业垫资或直接捐资等方式解决,如临汾市组织每个参与地面集中电站建设的竞标企业,建设1个试点村100KW光伏电站并补足资金缺口;天镇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捐资。浑源县10个试点村光伏电站建设缺口资金,全部由光伏扶贫地面集中电站建设企业浑源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垫资。三是村民出资入股。参与光伏扶贫积极性高的村还表示愿意采取村民集资、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天镇县】

2015年10月9日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镇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确定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规划建设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42MW。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光资源丰富、并网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交通便利并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乡村和设施农业园区作为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区。主要以分布式村级电站和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为主,采取以大带小、方便输电、相互支撑的模式布局项目。分布式村级发电站,每座装机容量100KW电站需占地3-4亩,原则上由项目村无偿提供非耕地,如荒山荒坡、废弃地、移民搬迁的旧村落等,也可利用设施农业园区日光温室棚顶、养殖圈舍屋顶建设,用地租金由项目分红村负担。工程计划于6月全面启动,10月中旬完成。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山西《天镇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doc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7日发布安徽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规定光伏扶贫主要在全省31个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实施。2015-2020年,用6年时间在31个重点县建设光伏电站96万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2015年全省实施光伏扶贫16.8万千瓦。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比例由各市自定)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省级补助部分从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50%,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安徽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doc

【蚌埠市】

2015年9月30日安徽省蚌埠印发《蚌埠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2015年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主要在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三县建设光伏电站。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怀远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按1:1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4000元/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贫困村和户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安徽省蚌埠《蚌埠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doc

【池州市】

2015年10月19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2015〕54号,规定从2015年起,用6年时间在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1340千瓦,实现在20-25年内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2015年在石台县抓好10个贫困村、200户贫困户(每村20-30户)试点建设,实施光伏扶贫发电1200千瓦。

每个贫困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全市共建89座,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建设全覆盖的目标。每个贫困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到2020年,在石台县共建设2000户。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配套5万元,省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贴息贷款、结对帮扶单位支持和争取社会组织及企业资助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安徽《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2015〕54号.doc

【界首市】

2015年8月28日界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86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选择6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共计360千瓦;选择500个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共计1500千瓦。光伏扶贫实施范围为全市45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在芦村镇郭寨村、邴集乡大董村、姜楼村、颍南街道饶吕村、砖集镇东刘村、顾集镇李翠村实施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在每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相对集中地选择30户贫困户实施户用光伏电站项目。

每个村级光伏发电,市本级财政投入20万元,剩余28万元采用帮扶单位扶持和贫困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每个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省级财政补助0.8万元,阜阳市财政补助0.2万元,我市本级财政投入0.6万元,贫困户自筹0.8万元。贫困村和贫困户无力承担自筹资金的,可采取社会帮扶、中标企业先期垫付以及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办法解决。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安徽《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doc

【岳西县】

2015年11月24日,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确定光伏扶贫实施户,催收实施户自筹资金及做好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及时落实好建设地点、上网接入、收益结算等工作,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各乡镇要与供电公司、小水电公司及阳光电源工程队对接,按照有关条件落实建设地点并尽快组织实施。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岳西县《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岳政办传〔2015〕80号).doc

【太湖县】

2015年8月20日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太湖县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太政办秘〔2015〕116号,决定从2015年开始分3年实施67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其中,2015年选择20个基础条件好的贫困村、1000户贫困户,在建筑物屋顶、农户院落、周边荒山荒坡地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015年完成投资3360万元,其中1000户用光伏电站完成投资2400万元,20个村级光伏电站完成投资960万元。光伏发电量按照1元/度电(含17%增值税)全部上网进行财务核算。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安徽《太湖县2015年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doc

 

 

 

 


甘肃省

2月16日甘肃扶贫办发改委发布《关于上报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通渭县、清水县、东乡县、临潭县、礼县、民乐县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每县不低于200户,每户装机3000瓦。采取以村为单位总体推进,一次性覆盖全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力争2015年3月启动试点项目建设,7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在每县200户范围内,省扶贫办按每户1/3安排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户自筹金额由试点县确定,其余资金筹集由试点县采取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方法研究解决。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甘肃省《关于上报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宁夏自治区

2015年5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和宁夏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确定落实宁夏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名单。2015年宁夏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县(区)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原州区、彭阳县、永宁县、贺兰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造价不得高于8.5元/瓦,且该定额主要用于核算专项扶贫资金配置金额以及农户回购光伏电站时的资金筹措比例。对于高出定额部分项目,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承诺于2015年6月底以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网发电。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宁夏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名单》.doc

另外,在贺兰县移民村还有这样一个光伏政策, 2015年光伏扶贫工程的村民不仅有租赁费可领,25年后还能拿到电费分成。就是中标企业按照每年每户300元的标准,租赁农户的屋顶,安装光伏板,租赁期为25年。到期后,光伏板归安装农户所有,所产生的电并网发电后,村民能拿到电费分成。

【同心县】

2014年12月24日,由中国电建宁夏院编制完成的《同心县2015-2020年光伏扶贫项目规划》顺利通过县政府评审。同心县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也是全区最先开展光伏扶贫规划的县(区)。

本次光伏扶贫规划覆盖同心县5个镇22个贫困村共18020个贫困户,规划利用2015—2020年共6年时间在同心县20个移民村和2个自然村建设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同德慈善产业园区羊绒产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光伏电站,在各移民村和自然村周边的8块荒山荒坡建设集中并网光伏电站,规划总建设规模达655兆瓦,工程总投资约50亿元。

青海省

2015年2月青海两会决定青海2015年将力推光伏扶贫工程,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融资相结合方式,在7个县的30个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

2015年6月29日青海省发布《青海省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15]133号,规定通过实施光伏扶贫项目,2015年扶持贫困户8333户。每户建设扶贫光伏电站3千瓦,按当地年实际发电量和当前光伏电价所获收益扣除不可免除税费后,全额支付给贫困户。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150兆瓦,占今年全省光伏电站总额度的15%。其中,湟中县20兆瓦,互助县20兆瓦,循化县30兆瓦,民和县10兆瓦,同仁县20兆瓦,共和县20兆瓦,兴海县20兆瓦,贵南县1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每瓦投资9元,建设150兆瓦共投资135亿元,由合作企业全额投资。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青海省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 》.doc

 

 

 

 


其他省2015年的光伏扶贫政策

江西省

2015年12月2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5〕1357号。将光伏扶贫项目按建设时序纳入本地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计划。

列入全省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收益享受人应为扶贫部门建卡立档的贫困户或贫困村。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电费收入(按火电标杆电价计费),并享受0.42元/千瓦时的国家度电补贴和0.2元/千瓦时的省级度电补贴;按“全额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和省里0.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

优先支持分户实施的户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小型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鼓励结合农村生产探索农光、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方式开展光伏扶贫。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doc

【南昌市】

2015年11月20日,《南昌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下发。该市精准扶贫对象中, 3年投入8400万元,对80个扶贫村中具备条件安装光伏村站和约20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以下简称“三无”)的贫困户,在2015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施光伏扶贫工程。2016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20个,户用光伏电站240个,基本完成扶贫村的“三无”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实施工作。2017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光伏电站1000个。2018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电站760个,基本实现具备安装光伏村站条件的扶贫村村村有光伏电站,“三无”贫困户户户有光伏电站,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全市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共需资金预算8400万元(村站每个30万元、户站每个3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市、县(区)财政按3:1比例解决,由市级财政安排6400万元(由市扶贫办专项整合2000万元、市发改委筹集2000万元,市政府新增财政专项资金240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南昌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doc

【上犹县】

9月1日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2015年重点选择在水岩乡龙门村、水岩乡太乙村、营前镇珠岭村、梅水乡新建村、社溪镇严湖村开展光伏产业扶贫试点工作。

在全县有条件贫困户中选择2000户贫困农户开展光伏扶贫帮扶试点,对贫困户安装3kw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补,对无力筹资的赣州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来解决,并给予贷款利息100%进行贴息;可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途径来解决,并按贷款利息40%标准进行贴息。安装农户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元,贴息不超过3年。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上犹县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重庆

2月8日重庆市扶贫办、重庆市发改委信息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15〕24号)。我市从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入手,首先在我市光照资源最好、基础工作最扎实的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2015年先期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计划支持补助1000户建卡贫困户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同时,鼓励贫困地区其他农户参与实施项目。

项目农户以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量“全额上网”的方式运行,通过收取上网电费实现收益。3个试点县支持每户建卡贫困户安装3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试点规模达到3兆瓦。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其他专项扶贫工作,利用贫困地区的村办公室、村小学、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及设施农业建光伏电站,开展光伏农业扶贫。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渝扶办发(2015)24号.doc

【巫山县】

2015年8月3日,巫山县印发《巫山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6000KW(贫困村装机总容量达到4020KW),项目总投资5880万元(市级资金1300万元,县级配套1540万元,农户自筹1060万元,社会资金1980万元),引导建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6000人脱贫。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巫山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doc

【巫溪县】

2015年4月29日,巫溪县印发《巫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5年在试点区域内择优选择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6个月内建成投产。实现年发电量约75万度,年收益约75万元,户均年增收约1500-2500元。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在新镇路沿线的胜利乡龙狮村、胜合村、洪仙村、堑场村、胜利村,塘坊镇梓树村,文峰镇银峰村、长沙村等3个乡镇8个村筛选共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试点实施。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设资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0.8万元,县扶贫办解决0.8万元,剩余资金由贫困户自筹。贫困户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必须自筹资金0.2万元,剩余部分可以自行向银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0.6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签订还款协议。还款资金分年从光伏发电收入中偿还,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县扶贫办分年度对贫困户贷款余额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贴息。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巫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陕西省

2015年5月11日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不同地域太阳能、土地(村组及周边荒坡、荒地)、屋顶等资源秉赋,统筹考虑全省精准扶贫要求及电网建设现状,每市各选取一个有工作基础、参与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试点工作。每个县区选取1-2个贫困程度较深、群众有参与热情、具有一定规模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进行试点,下半年开始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各安置点光伏发电总产出剔除运维费用、正常线损及各种费税后,按照扶贫资金投入和贫困户入股所占比例获得的分红收益。省上投入的资金作为贫困户股份,收益归贫困户所有。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陕西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2015年8月11日,陕西省扶贫办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31号,确定蓝田、太白、长武、宜君、蒲城、延长、佳县、勉县、汉阴、洛南县10个试点县,每县可选定1-2个有一定规模、群众参与热情高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省将安排2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每个试点县安排200万元,资金切块到县,由各试点县按以下原则统筹安排使用。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   陕扶办发(2015)31--陕西省《关于做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商洛市】

2015年3月,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商洛市结合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充分利用城乡居民闲置的屋顶资源和光伏发电产业优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10万户城乡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积极探索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为光伏精准扶贫提供成功经验。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投资8亿元左右,在全市建设10万户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总装机100兆瓦左右,年发电1.3亿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1.3亿元增加城乡居民收入1.3亿元、节约标准煤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16万吨。

综述:

目前,我国的光伏扶贫,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待、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来支持。后续除明确国家扶贫基金等政府补贴外,可能还会引入社会资金开展更多种商业模式的合作开发。

在如此雄厚的政策支持下,我国的光伏扶贫工程正步步推进,遍地开花,将为我们7000万同胞提供绿能、阳光、可收益的新型可再生事业!同时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还大家畅快呼吸、享受蓝天的自由。

责任编辑:liu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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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2026年10月14日印发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6〕1848号),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适用范围与价格政策。文件界定就近消纳项目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电源,实现电源、负荷、储能一体化并与公共电网清晰界面连接的模式,包括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零碳园区等;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升至35%。价格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对并网项目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免收系统备用费,下网电量需缴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等;未接入公网的项目不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用电须直接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河北1.93G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承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6:59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4:04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涉及5个风光项目!江西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2:3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520MW!陕西公示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9:19:43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海南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政策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8:33:45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各类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电力市场实际,市场化机组(如火电、新能源、独立储能)调试期电量按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核电机组暂按商业运行期批复电价结算,但调试期间因强制外送产生的琼粤跨省保障类不平衡资金由该机组全额承担;未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生物质机组,调试期电价亦暂按批复电价执行。通知还规定: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月起原按月度加权均价结算的机组同步调整为实时电价结算;此前已并网调试但未完成结算的,统一按新规执行;若调试期跨月,则分月分别适用对应电价机制。(198字)

贵州下达143万千瓦风光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08 09:24:08

贵州省能源局于9月29日下达2026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共涉及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43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个(纳雍县寨乐苗箐光伏电站),装机10万千瓦;风电项目19个,合计133万千瓦。通知明确项目核准与备案时限:所有风电项目须在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在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期推进核准(备案)和建设实施,以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发展政策。(199字)

1.52GW!山西公示2026年第三批拟废止风光项目规模清单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40:42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9月29日公示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共涉及17个项目、总规模151.7万千瓦(其中风电99.4万千瓦、光伏52.3万千瓦),包括大唐惠科杏花岭100MW风电等项目。此举旨在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接入条件与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公示前,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光项目开展梳理,汇总各地上报的拟废止项目形成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相关单位或企业如有异议,须在期限内通过所在地市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