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报道由SPI打造的互联网实物金融租赁平台《绿能宝》涉嫌自融自保问题。那么绿能宝是否涉嫌上述问题?是否合规合法呢?
世纪新能源网记者了解,日前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有关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明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支持愈发清晰和明确。而作为信息中介的P2P、P2C等网络理财平台的创新互联网融资商业模式的定义、定位和监管细则有望年底出台。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低成本、高收益、灵活、快速的P2P、P2C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成长,2015年初这股春风终于随着绿能宝的诞生吹进了光伏产业。前中国首富LDK董事长彭小峰携绿能宝强势高调回归,让其赚足了眼球。
绿能宝官网称“《绿能宝》是互联网+绿色能源+融资租赁的低碳公益环保的理财产品、是大众与绿色能源的桥梁与纽带;《绿能宝》致力于让人人都成为太阳能的生产者和收获者。”除彭小峰担任董事长外,绿能宝母公司还邀请了史玉柱[微博]等知名人士担任股东,并邀请郎朗担任其形象大使。
绿能宝是什么?
绿能宝官方网站title标注“互联网+绿色能源+融资租赁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获得“融资租赁”牌照的企业以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委托发行信托基金融资获得资金向项目方提供融资租赁的一种金融形式,具有比信贷风控体系更为宽松的融资工具。
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实际上是两类机构。按照2015年9月中国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的解释: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以外主要是银行借款,其与商业银行是一般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关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还能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成本低,资金吸纳能力强,其与商业银行属于金融同业的关系。
资料显示:融资租赁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分为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性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委托发行信托基金融资。直接融资可以降低国家金融体系的风险,因而受到我国政府的鼓励和支持。直接融资主要和出资人的出资意愿和出资能力相关。从理论上融资租赁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是最宽泛的、最畅通的。
显然,绿能宝作为融资租赁产品资金并不来源于此。
绿能宝是利用互联网为媒介平台,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项目,为项目方提供资金的媒介桥梁。与P2C网络理财、P2P亦有相同之处,既平台功能。一位长期重拾网络金融研究的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P2C、P2P、还是绿能宝宣传的实物融资,他们同归属于金融衍生品,必须要遵守我国金融产品的管理条例和风控体系,才能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将风险降低。
绿能宝多位领导接受世纪新能源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绿能宝属于实物融资租赁产品,其每个项目背后都有实体太阳能电站。风险大大小于其他网络理财产品。绿能宝称假设企业倒闭,太阳能发电板的产权归投资人所有;最终通过资产清算的方式,也能确保投资人的利益。
是否涉及“运动员”与“裁判员”双重身份?
然而,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绿能宝涉嫌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以美桔80号产品为例,产品8000块,年收益率8.6%,业主德保县美橙电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法人是赵蒙,为一人有限公司。然而,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德保县美橙电力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股东)为“美橙电力(苏州)有限公司”。美橙电力(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夏侯敏”,而“美橙电力(苏州)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股东)为“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依然为“夏侯敏”。
继续查询“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股东)为“SPIChina(HK)Limited”。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为同为SPIChina(HK)Limited。而彭小峰与夏侯敏分别担任SPI董事长与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