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

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时间:2025-06-24 09:39:26

6月24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引导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布局。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公益林、天然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涉及自然保护地、湿地、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湿地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

鼓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治水+”立体开发利用与光伏发电产业相结合,促进土地复合利用、空间立体开发等。

原文如下: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提高《通知》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现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决策。欢迎社会各界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接受书面方式反馈。

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与建议可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联系电话:0898-65236115;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315室,邮编570203;电子邮箱:ytgz_zgt@hainan.gov.cn。

附件:1.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

2.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5年6月24日

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备案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规划引领项目合理布局

(一)统筹布局光伏发电项目。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24〕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光伏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各市县应将相关光伏项目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科学合理有序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并将空间性要素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库“一张图”,作为审批光伏项目新增用地用林的规划依据。

(二)引导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布局。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公益林、天然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涉及自然保护地、湿地、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湿地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

鼓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治水+”立体开发利用与光伏发电产业相结合,促进土地复合利用、空间立体开发等。

二、实行项目用地分类管理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用地规模应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1075-2023)确定,实行分类管理。

(一)光伏方阵用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光伏方阵用地应合理控制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涉及使用林地的,应采用林光互补模式;按规定使用灌木林地的,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林地原状或种植林地条件。

(二)配套设施用地。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三、规范办理光伏方阵用地备案

(一)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建设单位需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明确光伏方阵土地种植、养殖利用、林光互补模式、水土保持措施以及项目退出时恢复土地原状等。项目选址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投产不得“重光轻农”“重光轻渔”“因光废耕”弱农去农生产化,不得抛荒、撂荒。

(二)签订租地协议。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协调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土地承包户)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签订租地协议。协议应明确用地范围、面积、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用地条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做好用地备案。建设单位将项目立项批复(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用地红线图、租地协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等材料报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及用地管理禁止性、限制性要求进行审核,同步向同级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用地所在地乡镇政府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备案书面意见,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四)数据汇交。按规定完成项目用地备案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及空间要素系统录入工作。

在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时,将光伏方阵的占地范围作为单独图层作出标注,作为用地监管的基本依据。

四、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各市县要按照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有关要求,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项目用地。要做好历史已建成光伏项目用地管理,由市县发改部门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已立项或备案且已建光伏项目清单(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违规用地用林行为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补办用地备案或用地用林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对光伏发电产业用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6/24/390749.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5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4 08:14:04

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军赛乡中厂村拟建忙吉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投资约1.79亿元,由湘投国际电力(镇康)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为50MW交流侧装机容量的地面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达61.0896MWp,采用92560块660Wp单晶硅双玻高效组件,配套156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相应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和1座220kV升压站。光伏阵列按16个3.2MW子单元划分,组件以25°–30°固定倾角安装,结合地形采用2排13列竖拼布置;电气系统按“组件串—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层级设计。项目施工周期为6个月,目前正处于环评拟审批公示阶段。

2.21元/W!云南保山48.78MW光伏发电项目EPC公示中标结果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8-24 07:55:47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近日,【莫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示中标结果。该项目中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0789.219806万元,折算单价为2.21元/W。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额定容量40MW,安装容量48.7816MWp。附招标公告:文章好看就点这里2026光伏热门项目、人脉资源部分素材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

贵州就做好风、光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政策征求意见来源:贵州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09:29:41

贵州省林业局联合省能源局于8月13日就《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聚焦新能源项目建设中涉及林地、草地使用的规范管理,强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及技术标准,严禁超许可范围施工或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被明确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施工单位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该通知旨在统筹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在保障风电、光伏项目依法依规落地的同时,守住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底线。(198字)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0.73元/W!晶科组件中标海南120MW复合光伏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9 08:42:03

本文介绍了文昌市昌洒镇100MW复合光伏项目的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中标结果。该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昌洒镇东北部,占地约1400亩,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120MWp、交流侧100MW,采用29个3.2MW和3个2.6MW光伏发电单元的分布式布局,配套组串式逆变器、35kV集电线路及新建220kV升压站,并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霞山(东群)变电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中标总价为8760.94万元(含税),折合组件单价约0.73元/瓦。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

华电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7 10:41:49

云南曲靖市会泽县绿坪村光伏发电项目近日进入环评公示阶段。该项目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50MW(安装容量61.72MWp),选址于娜姑镇8个行政村附近的坡地,占地类型以未利用地和灌木林地为主。工程内容包括光伏方阵区、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及升压站区等,拟安装85722块720Wp单晶硅组件,配套157台逆变器和21台箱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约2.29亿元,计划2026年8月开工,2027年1月建成,总工期6个月。

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发电项目前7月发电超3亿千瓦时来源: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6-08-17 09:48:13

吕四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江苏沿海规模最大的滩涂光伏工程,总规划装机1.35吉瓦,位于启东吕四渔港西侧潮间带。截至今年7月,项目累计发电3.2亿千瓦时,已突破3亿千瓦时大关。一期400兆瓦工程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占地约5850亩,设121个光伏单元,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遮蔽效应抑制藻类、改善养殖环境。南通海事局全程提供专业化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包括组建联合监管小组、研发智能监控平台、开展应急演练与法规宣贯等,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后续将持续优化机制,支撑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绿色低碳发展。(199字)

滨海投资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好来源: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7:14

滨海投资(HK2886)与德清启源智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分别与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德清鑫合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合作方屋面资源,总装机容量达3.51兆瓦,全部发电收益、国家补贴及绿证收入归启源智控所有。作为滨海投资首个对外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此举标志着其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是公司加速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重要里程碑。项目不仅有望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还将积累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与运营经验,为其后续规模化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奠定基础,助力股东价值的可持续增长。(198字)

100MW!内蒙古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5:15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总投资2.25亿元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户西林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9:03

西林县周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25亿元,占地1037亩,装机容量45兆瓦,年均发电量约6312.49万千瓦时。该项目依托八达镇龙保村荒山资源,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产业提质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前期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仅用两个月即完成千余亩土地流转,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截至当前,已完成投资1.5063亿元,计划9月实现全容量并网,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句町变电站。建设期间吸纳50人次技术工人就业,年发放劳务工资约300万元;运营后预计年税收贡献约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