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中国光伏行业遭遇美国第二次双反裁定,由于双反范围扩大到中国台湾地区,这一次中国光伏企业将很难规避即将到来的高额关税。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已经不再唯欧美马首是瞻,国内市场份额的崛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次双反的影响。
高额关税难以避免
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的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大陆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上述关税是否正式征收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结果,该委员会终裁发布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左右。
“美国这次发起的双反调查实际是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SolarWorld AG)美国分公司提起的申诉所引发,美国普通晶体硅组件产能在700-800兆瓦,而SolarWorld AG 美国分公司产能在400兆瓦左右,所以其有资格要求美国发起双反调查。”华澳信托产业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王润川对记者表示。
王润川进一步称,“这次双反的主要对象,从之前的光伏电池变为光伏组件产品、层压板、面板等,主要产品是光伏组件,并且双反的范围从中国大陆扩大到台湾地区,第一次双反后,中国光伏通过‘曲线救国’,把从台湾地区生产的光伏电池在国内组装成组件,进行代工出口,合理规避了美国的关税,但这次双反后中国企业将很难再规避高额关税。”
“最终征收的关税额度必须要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确认,但会根据裁定的倾销幅度以及补贴幅度制定相关关税额度。”某国内大型光伏企业高层对记者表示。
不过,早在今年6月份和7月份,美国商务部分别曾宣布初步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和倾销行为,初步裁定对中国进口太阳能面板征收26.89%至35.21%的反补贴税。
不再只依赖美国
“虽然难以避免高额关税,但这次应诉企业比第一次少了很多,2012年我国共有约60多家企业面临高额关税,而这次美国商务部文件中的企业名单有40多家,除去各大公司的自、分公司以及工厂,实际只有30多家企业需要应诉”。王润川表示。
美国商务部出具的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3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总额从超过31亿美元下降到不到15亿美元,缩减幅度超过50%;而从中国台湾进口的额度则从2.56亿美元上升至6.57亿美元左右,增加了200%多。
世纪新能源一位分析师对记者表示,“英利能源、阿特斯、天合光能、尚德电力包括台湾茂迪、台湾新日光等几家企业在美国都有销售市场,其中台湾新日光与大陆光伏企业有代工合作,不过有了前几年美国第一次双反的经验,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拓了欧美以外的更多市场,对比之前欧美市场占60%—70%的市场份额,现在在一些企业中,欧美市场只占他们销售的10%左右。”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双反的影响远小于2012年的第一次双反,在那之后,中国实际大大减少了对美国的出口,转而开发国内和其他市场;不同的是,美国光伏行业依然是高速增长期,因此短期内,中国光伏企业不会放弃这块市场。
美国太阳能产业研究公司Solarbuzz近期公布的报告显示,2014年,美国太阳能市场将呈现10倍增长幅度,未来5年,美国光伏市场预计比2009年市场规模增长10倍,即年均增长30%以上。从全球太阳能光伏市场规模来看,美国已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太阳能光伏市场之一。
实际上,在美国采取第二次双反之前,我国光伏企业的组件出货情况正在缓慢回暖。“第三季度我国部分光伏龙头企业能够保持持续盈利和业务增长,主要是国际新兴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光伏市场需求打开,集中在我国、日本、美国的新兴市场贡献显著。”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曾表示。
对于刚刚摆脱欧美市场依赖的中国光伏产业而言,来自美国市场的双反将带来多大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