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常务会通过陕西省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意见。支持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示范发电系统。
陕西省的示范目标是:从2014年起连续3年,按照每年100兆瓦左右的规模布局。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建设6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5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及示范村。
陕西省将重点示范屋顶发电和光伏照明。屋顶发电,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大型会展场馆、体育场馆、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筑屋顶建设示范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党政机关、医院、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示范发电系统。
在城市、重点镇、产业园区、旅游风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城镇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积极试点光伏玻璃幕墙应用。
按照《意见》,电网企业要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明确申报材料内容和办理时限。进一步落实个人光伏发电系统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