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
国家能源局月内连续发布三项通知规范光伏市场秩序,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45号)、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50号)和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77号)。
二、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强调电网配套建设规划,解决接入和消纳
国家统筹制定的电站建设规划将包括配套电网建设和保障措施,年度实施计划也将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通知明确规定电网将统筹系统内火电、水电等调峰电源与光伏电站配置和协同运行,确保光伏电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入。
通知从项目规划期间就着手解决电站接入及并网导致的盈利不达预期问题,拿到核准的项目电网接入和消纳将有保障,盈利稳定性和确定性有保障,大幅减少拿到核准而迟迟不开工的现象。
(二)大型电站基地单独规划,或不占用省内配额
国能新能[2014]445号要求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规划及电力送出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适时将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或在计划调整时增加相应建设规模。
这意味着所在区域的大型电站规模将不占用国家能源局下达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额度。
如中电投龙羊峡水光互补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塔拉滩,总体规划850MWp,其中一期建设规模320MWp,已于去年底建成投产,为世界单体最大的光伏项目。二期530MWp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不占用青海省指标。
通知鼓励不纳入地方配额指标的大型电站基地建设,增加全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
(三)完善配置方式、制止投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9月媒体报道,云南冶金集团公开挂牌销售持有云发改能源【2013】2074号《关于建水县南庄并网光伏电站核准的批复》核准300MW电站的云冶新能源控股90%股权,底价1.465亿元(相当于0.54元/瓦),天合光能最终以超过2.4亿元(超过0.9元/瓦)的价格抢得此项目。目前组件价格含税在4元/瓦左右,集中式逆变器0.3元/瓦左右,光伏项目含包括前期、土地、送出、路条等全部费用的动态造价在8.5-10元/瓦。一般路条费用在0.4元/瓦,约占造价5%,而云南项目路条费用超过0.9元/瓦,占10%。
目前的现状是各家真正要开发光伏项目的企业拿不到项目资源。各大央企发展新能源的动力都很足,但最大的瓶颈就是项目资源不足。而一些没有任何资质的小企业通过某些渠道拿到项目资源目的就是为了出售挣差价,其中就形成了一个灰色利益链条,也增加了开发企业的成本。
我们认为,三条通知是政府对各地光伏倒卖路条现象,特别是上述媒体的报道,下达的专项监管通知。
国能监管[2014]445号,相比以前增加了“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的内容。
国能监管[2014]450号工作目标是“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