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涉及省、地市、县(市)公司职责。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及答复、工程建设、并网验收及调试。同时也涉及并网信息管理、运行管理、咨询服务规范及附则。
苏政办发[2009]85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的通知》
1)主要目标:通过3年努力,力争在全省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400兆瓦;2009年,省内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80兆瓦;2010年,省内新增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50兆瓦,装机达到230兆瓦;2011年,省内新增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70兆瓦,装机达到400兆瓦。着眼实现地面光伏并网发电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含税)的目标,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光伏发电企业,巩固和提升光伏产业整体优势。
2)重点任务: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地面并网电站示范工程。
3)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竞争优势、加强创新驱动、加强标准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苏政办发[2012]111号 《江苏省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
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锡新管发[2013]215号 《关于无锡新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2014年产业规模在2013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至2015年光伏产业效益、规模有显著提升,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至2018年,光伏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
2)以“示范引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为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光伏示范应用,至2015年底,全区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10个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以上。
3)至2015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光伏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构建较为完善的光伏产业金融支撑体系,重点支持创新商业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权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苏发改能源[2013]27号 《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办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涉及备案权限、操作规程和操作要点。
苏发改能源[2014]27号 《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
涉及备案的权限、项目备案操作规程(企业项目备案、自然人项目备案)及项目备案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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