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补助50万元!江苏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发布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6-12 09:29:03

6月4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两类,补助或奖励金额分别为50万元。

在申报要求方面,申报园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园区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规划范围,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2. 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和核算等方面应具有一定基础,能够根据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准确清晰核算碳排放量;

3. 减碳潜力较大且创新动力较强,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通知明确的具体要求。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发改〔2024〕152号

各辖区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常政办发〔2024〕18号)的工作要求,推进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本细则奖补对象为在常州市区依法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

二、支持条件

申报园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园区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规划范围,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2. 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和核算等方面应具有一定基础,能够根据统一规范的核算方法,准确清晰核算碳排放量;

3. 减碳潜力较大且创新动力较强,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通知明确的具体要求。

三、奖补标准

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其中:

(一)建设补助。对列入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给予每家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示范奖补。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的示范奖补。

奖补资金拨付按照市惠企利民财政资金“直达快享”兑付流程,精准直达园区。

四、奖补流程

(一)建设阶段

1. 园区自主申报。符合试点申报条件的园区自愿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试点申请,按照要求提交试点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创建方案、真实性承诺书等。

2. 审核试点申请。园区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发展改革委转报试点申请(须包括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初审意见及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

3. 组织方案评审。市发展改革委收到园区试点申请后,组织部门和专家对试点创建方案进行评审,遴选出本年度试点园区。

4. 确定试点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将通过评审的园区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试点园区,列入本年度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

5. 下达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近零碳试点园区建设补助分配建议,市财政局对补助分配建议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补助资金。

(二)验收阶段

1. 提交验收申请。园区在试点建设期内完成近零碳园区创建任务后,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实施情况报告(附验收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 审核验收申请。园区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市发展改革委转报验收申请(须包括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初审意见及试点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

3. 组织项目验收。市发展改革委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由验收专家组出具项目验收结论。

4. 确定示范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将验收通过的试点园区列入近零碳示范园区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奖励资金分配建议。

5. 下达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分配建议审核确定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发改委下达奖励资金。

五、承担机制

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按1:1分担资金。各辖区、常州经开区应承担资金,由各辖区和常州经开区财政通过上缴的方式据实结算,由市级财政足额直达兑付至试点园区。

六、监督检查

各辖区、常州经开区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大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试点园区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试点园区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同时,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申报主体应配合市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本实施细则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推进多场景试点应用!《江苏省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发布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0 09:09:30

江苏省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以多场景验证为路径,加快钙钛矿光伏技术工程化落地。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与应用试点体系。重点布局五大应用场景:“钙钛矿光伏+交通设施”,推动铁路、公路、港口及车载光伏应用;“+建筑”,推广光伏瓦、幕墙等BIPV产品;“+矿区”,结合生态修复实现能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协同;“+海上风光同场”,开展高盐雾、高湿热环境实证;以及“+其他”,拓展至零碳园区、农(渔)光互补、可穿戴设备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配套强化项目试点、政策激励、市场消纳与标准认证四大支撑举措,全面助力钙钛矿光伏产业化与绿色低碳发展。(198字)

工业园区打造零碳园区,虚拟电厂方案有哪些推荐?谁有落地案例?协鑫能科“电碳协同”实践来源:索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6:50

本文介绍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联合协鑫能科打造国内首个“电碳协同”虚拟电厂智慧管控平台的实践。在“双碳”目标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该项目首创将电力调度与碳资产管理深度融合,构建覆盖能源生产、碳排放、气象及负荷等多源数据的区域级能碳数据资源体系;依托协鑫能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能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储能等物理资产落地;自主研发集成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电力交易与能碳管理五大功能的一站式平台,并通过区块链实现绿电溯源与碳资产开发;创新“三级交易+三层用户维系”市场化机制,打通数据—服务—收益转化路径。项目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零碳园区建设样板,获国家发改委示范项目认定及央视报道。(199字)

2026GEID 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开幕来源:CREIA可再生能源专委会 发布时间:2026-09-18 13:34:31

9月17日下午,以“绿能为擎 创享未来”为主题的2026GEID 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开幕式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S11号馆会议区举行。大会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联合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协鑫集团承办,国际能源变革论坛联络办公室、远景能源集团、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研究会新能源智能制造与应用技术专委

最高补助2000万元!浙江发文支持节能降碳技改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发布时间:2026-09-16 09:16:23

浙江省于9月14日出台《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系统支持制造业及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政策聚焦“8+4”高耗能行业企业、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及低(零)碳园区,重点支持五类技改方向:工艺电气化与节能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及绿氢/生物质等清洁替代、高效用能设备更新、AI赋能的能碳管理平台建设、园区源网荷储与循环化基础设施改造。资金分配以实际降碳量为核心,兼顾投资额、碳效升档和产能提升,按项目投资额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实行省级总额控制,并鼓励市县配套支持。办法同步明确了申报条件、多部门协同评审机制、分阶段拨款规则及严格验收与绩效监管要求,实施期为2026至2030年。(199字)

江苏能监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来源:江苏能监办 发布时间:2026-09-14 09:04:12

江苏能源监管办于9月9日与省电力公司就新能源消纳问题召开专题会商,旨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肯定了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成效,并围绕政策落实、电网安全、消纳提升和协同联动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国家能源政策学习宣贯,结合江苏实际做好前瞻性谋划;二是守牢电网安全底线,强化秋检管理与隐患治理;三是优化调度运行与系统调节能力,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四是深化政企、网厂协同,主动服务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下一步,监管办将持续跟踪秋检运行、强化新能源消纳及市场秩序监管,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98字)

院士、政策专家、央国企代表、一线能源决策者齐聚津门|2026GEID嘉宾阵容重磅揭晓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08:50:43

2026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GEID)将于9月17—18日在天津国家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大会聚焦绿色能源产业落地实践,依托天津作为北方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工业转型前沿阵地的典型场景,围绕零碳园区、绿电市场化交易、算电协同、零碳交通供能、AI赋能可再生能源五大关键议题展开。会议汇聚院士、国家政策制定者、央企国企代表及一线能源决策者等多元主体,强调跨视角对话与实操经验共享,议题均源于产业真实痛点,涵盖投资回报、政策堵点、商业模式与资源空间错配等现实挑战。参会者可获取典型项目复盘、政策解读与落地路径分析,并有机会就自身项目问题与权威专家现场交流,把握绿色转型中的机遇与风险。(198字)

上海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来源:上海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1 08:42:59

《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9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全市各类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探索超大城市零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等为建设主体,按工业园区、研发商办园区、物流园区三类设定差异化能耗或规模门槛。核心任务包括:加快用能结构转型,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并探索分散式风电、微电网、多能互补及氢电耦合;深化节能降碳,提升电气化与数字化水平,梯次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升级绿色基础设施,布局光储充氢一体化设施;加强绿色技术应用与能碳智慧管理,构建覆盖全环节的数字化平台。方案还明确了统筹协调、标准建设、资金支持等组织保障机制,计划到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零碳园区。(199字)

全链服务+数字底座!零碳园区建设的“英辰解法”来源:英利集团 发布时间:2026-09-09 09:44:46

英辰新能源以“多能协同+数字驱动+全链服务+跨界融合”四大路径,助力园区实现零碳转型:绿电自发自用超85%,单位产值能耗降6%;自研虚拟电厂与i零碳平台已落地20+主体;提供从诊断到电碳交易的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国15省。

青海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52:39

青海省正式公布首批6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标志着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该名单依据《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青发改环资〔2026〕196号),经园区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等程序遴选产生。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市州发改、工信、能源部门指导园区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修订并报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强化政策、资金、技术等协同支持;压实园区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跟踪调度,加快形成建设实效;对达标园区组织分级验收,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后方可正式认定。同时强调经验总结与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198字)

零碳园区全解析:从微电网到虚拟电厂,协鑫能科如何搭建自己的智慧能源大脑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07 16:15:33

本文系统解析了零碳园区的发展背景、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聚焦协鑫能科“鑫零碳”解决方案。在国家推进“百园目标”及工业用电占比超60%的背景下,零碳园区成为虚拟电厂聚合的关键节点。文章指出当前园区普遍面临系统孤岛、新能源消纳不足、碳管理缺失和收益模式单一四大痛点。对此,协鑫能科以“源-网-荷-储-碳-数-算”一体化为理念,依托自研“聚星AIVP”虚拟电厂平台与EnergyTS 2.0时序大模型,构建覆盖清洁能源开发、数智化能碳管理(通过ISO14067认证)、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三大核心能力。目前已签约63家零碳园区,投资分布式能源超160万千瓦,并在苏州、江苏、云南等地落地多个标杆项目,实现高精度预测、秒级响应与规模化聚合,服务范围覆盖全国23个省市。(198字)

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等设施!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3:59

《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系统性节能降碳路径。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工业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机组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全面清零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针对煤电行业,将稳妥关停30万千瓦级及以下机组,对大容量机组实施“一机一策”节能改造,涵盖汽轮机提效、锅炉低氮燃烧、余热梯级利用及智慧集控,并推进灵活性改造与生物质耦合发电,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同时强化资金支持、节能量交易、标准引领、转型金融及审批服务等保障机制,通过摸排诊断、“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项目动态储备与全过程管理,推动存量挖潜与增量管控协同发力。(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