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范围?
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侧立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方式?
有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由谁负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内项目备案、规模管理、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外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四、项目补贴由谁发放?
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统计、补贴支付等相关工作。广州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费结算和补贴转付等、汇总和报送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材料、汇总和报送光伏项目相关信息等;区供电局负责接收并网申请,按权限提供并网接入服务、提供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站式管理服务、统计区内光伏项目相关信息。
由供电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量计量、电费和补贴结算等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暂行)》执行。
五、项目规模由谁确定?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市实际,将省下达的年度指导规模分解并下达各区。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成投产时间先后顺序制定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项目计划,并对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实际建成投产时间对计划进行微调,同时根据我市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向省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规模调整建议。
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建成投产的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自动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六、项目在哪个部门备案?
需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其中,居民家庭光伏发电项目,由所属各区供电部门营业窗口直接接收备案相关材料,经广州供电局汇总后按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并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
不需要纳入我市年度指导规模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在区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
七、项目备案后哪些关键信息是不可以变的?
对确需要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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