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了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
即日起,美国商务部将要求美国海关,依据上述补贴幅度,对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而根据计划,在此番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后,7月28日,美国商务部还将公布反倾销初裁结果,并于12月11日公布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2015年1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最终裁定是否征税。
对于美方的“贸易壁垒”行径,昨日,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中方不仅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还将保留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接受记者采访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唐文倩表示,“我们一直都在与美国行业组织保持联系,并且会一如既往地协调、组织国内企业积极应诉。此次令人担忧的不仅是美国‘双反’本身,还有其可能起到的‘带头作用’,比如印度、澳大利亚,甚至是日本都有可能仿效美国的做法”。
Solarbuzz高级分析师廉锐博士向记者表示,距离终裁结果公布尚有6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我方还是有可能与美方达成某种协议的(类似于此前与欧盟达成的价格承诺),这一协议的初衷是,寻找一个既令美国制造业获利,又能够被美国光伏下游所能接受的方案”。
不过,对于寻找到某种化解方案,一位业界资深人士并不乐观,他向记者表示,“一方面,留在我们手里的牌(反制)并不多;另一方面,美国不同于欧盟,他们没有这种协商解决的机制”。
美国二次“双反”目的明确
尽管美国曾于2011年针对中国光伏发起了第一次“双反”,其却仍以占2013年中国光伏出口额10%的比例,位居中国光伏第三大海外市场。
然而,此次美国发起意在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的第二次“双反”,若最终实施,依照其公布的补贴幅度(18.56%至35.21%)及尚未公布的倾销幅度,中国晶硅光伏产品的唯一出路,似乎只有退出美国市场。
上文业界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一般来说,贸易救济政策的执行期为5年,只有到期提请情势变更复议,才能延续或撤销。因此,“美国在第一次‘双反’刚刚实施不久后,便发起二次‘双反’,是极为罕见的。而正是基于这种罕见,令其目的性暴露无遗”。
“当然,美国会让一切看起来合法,所以在展开针对中国大陆‘双反’调查的同时,也展开了针对中国台湾的反倾销调查。”该人士向记者补充道,“美国第一次‘双反’时向中国光伏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比此次的18.56%至35.21%少了很多。由此可见,其此番已下定决心。而综合来看,美国对我国台湾的反倾销调查只是虚晃一枪,其核心打击目标还是中国大陆”。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