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特急通知《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文件),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原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价格调整由9月25日起执行。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此前曾讨论过将原每千瓦时0.8分提至1.6分/千瓦时的方案。“政府已经拖欠了数百亿元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再加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光伏发电的目标从21GW调整为35GW,补贴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1年11月29日,国家曾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0.4分/千瓦时提高到0.8分/千瓦时,但是仍远远满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和发展需求。“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有专业机构测算,201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预计在450亿元左右。虽然此次调整力度略低于预期,但1.5分/千瓦时的力度也很“给力”。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9591亿千瓦时。这意味着随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提高,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增量将超过数百亿元。
“可再生能源附加的上调将有力的支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即将启动的国内光伏市场。”上述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