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欧盟对华太阳能产品“双反”案终告段落。欧盟委员会8月7日周三发布公告,就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作出初裁:不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产品采取临时性反补贴措施;欧委会将在今年底12月5日一并公布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终裁结果。
欧方不再加征反补贴关税的原因是,中欧已就反倾销调查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并于8月6日本周二开始执行;如果欧方双重征税,中国可在WTO起诉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这个结果意味着,价格承诺的谈判结果已涵盖反补贴案,同时欧方事实上对“双反”案做了并案处理。欧委会在公告中补充说,此前对华太阳能玻璃(生产太阳能板的原材料之一)的“双反”调查不受影响。
此前中欧谈判结果是,加入价格承诺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以每瓦55-57欧分向欧盟出口,并受到配额限制;未加入的企业则面临平均47.6%的惩罚性关税。协议至2015年年底终止。
据本报了解,中欧双方政府之间,并无签署价格承诺协议的程序。价格承诺中的关键谈判由政府出面,谈判结果也经企业同意。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向欧盟委员会出具承诺书,欧方确认收到,程序即完成。
中国有约90多家光伏企业自愿参加了价格承诺,占同类企业总数的70%。另外30%的企业未参与;原因是有些企业联系不上,有的联系后没有回音。
同样的价格承诺,对于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来说,其接受程度也不同。因此,无法排除一些企业会绕开协议。2012年10月,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执行反倾销措施后,一些中国企业出现倒闭的情况,全行业身处存亡危机。
在过去的价格承诺执行中,出现过此类规避事件。作为进口地区反倾销调查机构,欧盟委员会也对此表达了担忧。一旦查实,处罚规则有两种:一是“谁违反,谁出局”,处罚违背协议的企业,二是“株连”,处罚所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