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2日ST超日发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性仍未改善,资金紧张,所以“11超日债”能否按时首次付息存在风险,这是本月内,ST超日第四次发布“11超日债”风险提示公告,一旦没有按时付息,“11超日债”届时将可能被停牌至债券暂停上市。而目前距离“11超日摘”付息日只有十多天,“11超日债”会否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第一只违约债券开始进入倒计时状态。
就此事相关股民纷纷表示,考验超日太阳生死的时间来了。
附:关于“11超日债”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 超日债”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发行,发行规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 8.98%,首次付息日为 2013 年 3 月 7 日。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11 超日债”存在的以下风险:
风险提示一:目前,公司流动性困难并未得到缓解,资金仍然较为紧张,“11超日债”是否能按时首次付息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债券业务备忘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债券付息两个交易日前,发行人应发布是否能够按时支付利息的公告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债券付息有关事宜。因此,公司须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前发布是否能够按时支付债券首次利息的公告。如果公司于2013 年 3 月 5 日前发布无法按时支付首次利息的公告,那么“11 超日债”将自2013 年 3 月 5 日起被实施停牌,并可能被停牌至债券暂停上市。如果债券暂停上市,发行人在暂停上市公告披露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仍不能支付利息,则不再进行交易。
风险提示三:因公司 2011 年度亏损,且预计 2012 年全年亏损 9 亿元至 11亿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11 超日债”将自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3年 4 月 18 日)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风险提示四: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先生及其女儿倪娜与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书仅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且该意向书是否能够最终付诸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前述事项并不会对“11 超日债”首次付息产生有利影响。
再次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11超日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