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不仅实现了管理层持股,而且与主要管理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则两年内不从事与海润光伏相竞争业务。其CEO杨怀进承诺如果离职,则在离职5年内不从事与海润光伏相竞争的业务。海润光伏的主要高管所拥有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主要在光伏行业内才能发挥较大作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表明高级管理层看好海润光伏的未来,并愿意留在海润光伏长期发展。
2、大股东的业绩承诺
阳光集团一直致力于其新能源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在海润光伏上市之前,为海润光伏的快速扩张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且承诺其持有的海润光伏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之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鉴于对太阳能行业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以及对海润光伏经营管理层的高度认可,阳光集团对海润光伏的盈利能力非常有信心。海润光伏预计其2012年和2013年将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50,965.79万元和52,858.38万元,阳光集团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金额,阳光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利润差额。
3、未来产品结构保持稳定
海润光伏自实现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以来,具有了较为完整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产业链,提高了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目前已经在行业内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及自身的优势出发,海润光伏未来将致力于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业务的制造,不再向上进行产业链条的扩张,而是致力于研发电池和组件的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扩大生产规模,未来公司的主要产品保持稳定,即为具有低成本优势的太阳能电池片和太阳能电池组件。
4、未来客户的稳定与发展
海润光伏始终遵循大客户战略,在依靠诚信与老客户保持稳定关系前提下,以高质量的产品不断获得新客户的认同。同时,与其他同行业实力较强的竞争者不同,海润光伏贯彻国际与国内双重发展战略,依靠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不断培育新的市场增长点,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