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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电价两不利 “金太阳”补贴变鸡肋

发表于:2011-01-04 09:34:00    

补贴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在12月2日召开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强调了“分类直补”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安装等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

这次会议还公布了包括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等在内的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同时强调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国内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

过去,“金太阳”示范项目的补贴资金先从中央财政下拨到省、市、县级财政,然后由县级财政划拨给业主,最后由业主把一部分补贴分给中标企业。

“集中招标的方式比之前的合理性有所提高。”一位参与示范工程项目监管的业内人士称,“但补贴方式没有根本转变,仍然是补前端,没有解决装好的设备是否上网发电的问题,也同样面临补贴下去后对投资的监管问题,只是监管从投资方转移到了设备供应方。”如果光伏组件厂商不能按时供货或者以次充好,该如何监管?

国际上通行的补贴方式有两种,一是从末端补贴,即补贴上网电价,德国等欧洲国家采用得较多,以全年电价附加补贴的方式定价,二是一次性投资补贴,即装机补贴。目前纯粹的装机补贴已不多见,日本、美国等多采取混合补贴方式。金太阳工程采取的即是后者。

“财政补贴属于无偿拨款,用来补贴装机投资,非常错误。”上述业内监管人士表示,“搞新能源发电,最后要的是发电量,不是装机规模。应根据企业实际发的电量给予补贴,否则只是人为增加监管难度和成本。”

赛维LDK有关人士也指出,分类直补的方式让组件供应商直接受惠,但考虑到“301”调查,这种做法比较容易落人口实,被人指责违反WTO的规则。

孟宪淦也认为补贴上网电价更为合理,太阳能电站的运行时间往往长达25年之久,也许前20年赔钱,后5年才盈利,这会逼着企业好好运营下去,如果仅一次性补贴,企业没有太大经营压力,遇到阻力工程或许会半途而废。

前述赛维LDK人士指出,“金太阳”示范项目属于用户侧并网,并网电价参照当地的火电脱硫电价,平均仅为大约每千瓦时0.3元-0.4元,按这个价格并网,业主单位是亏损的。所以,如果能对补贴方式进行调整,能够补贴并网发电量的话,可能更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也会推动国内太阳能发电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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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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