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集团公司在陕全部子公司、以及合资公司)最多只能申报2个(含)项目。
(三)申报企业为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方不超过2家,并明确各方股权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
(四)申报企业应承
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
(四)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期不进行变更和转让。
四、有关要求
(一)合理选择项目建设场址,项目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
执行期限5年。
此外,对企业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且新进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00亿元的光伏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200亿元的
,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2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5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装机规模超过1
和2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成了200套人才公寓和近千套人才安居公租房,出台了招商引资黄金八条奖励政策,对重点产业和项目进行支持。
在推进中,他们以科技为先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开发区为承载
和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转型发展的主抓手,把开发区作为转型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出台了招商引资黄金八条,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三化三制改革扎实推进,在山西率先制定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全省推广
体系企业进行奖补;
(二)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三)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能源互联网项目及其他支撑园区绿色发展的重点项目;
(四)补充绿色智造
第二项所述项目,根据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等级评定为超额完成的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单位奖励不超过15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年度表彰和奖励方案另行报管委会
家、江苏省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企业进行奖补;
(二)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三)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能源互联网项目及其他支撑园区绿色发展的重点项目
。
第七条 对于第五条第二项所述项目,根据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等级评定为超额完成的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单位奖励不超过15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年度表彰和奖励方案另行报
经国家、江苏省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企业进行奖补;
(二)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叁)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能源互联网项目及其他支撑园区绿色发展的
奖励。
第七条 对于第五条第二项所述项目,根据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等级评定为超额完成的单位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单位奖励不超过15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年度表彰和奖励
时与他人的工作相连,不存在工作的黑箱状态,任何一个节点的问题,例如周度设备未按规范进行检查,系统都会有记录反馈,故障问题也就不再会一路发酵变大才被发现。同样的,考核优秀的人也能够得到认可和奖励,正是
各项工作的时间频次,都要明确规定。我们根据实际,制定了《定期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化,让工作有据可依。
定期工作表部分
❸精准考核管理(量化考核是手段,激励才是目的)
工作明确、节点明确、人员明确
不予资助情况。
(三)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四)申报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在当年的节能考核中不得为未完成等级。
(五
部门审核验收,并获得市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资助项目包括:能源管理中心项目、绿色清洁生产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若当年符合资助的金额超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则超出的资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拨付
不予资助情况。
(三)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四)申报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在当年的节能考核中不得为未完成等级。
(五
部门审核验收,并获得市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资助项目包括:能源管理中心项目、绿色清洁生产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若当年符合资助的金额超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则超出的资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拨付
检查,积极整改。要突出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报告督办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对账销号、狠抓落实,建立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将扶贫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约谈。 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