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
国家能源局:研究修订光伏发电等工程质监大纲
3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 ,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督查调研质监机构履职情况并抽查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研究拟订未受质量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处理指导意见。
此外,文件中指出,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支撑体系。配合电力安全监管司制定GIL综合管廊工程、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调相机工程、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等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研究修订火电、光伏发电、风电、输变电工程质监大纲。开展储能电站等新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研究。
关于征求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函
3月8日,国家能源局就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发布了意见函。文件要求:
1、统筹协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适应电力现货交易,积极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实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市场化。
2、探索建立电力用户承担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担共享机制,鼓励储能设施等第三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3、建立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现货交易机制。市场初期,清洁能源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作为价格接受者优先出清,实现清洁能源的优先消纳。
此外,文件明确:
1、市场初期,清洁能源可以保量(即曲线)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作为价格接受者优先出清,实现清洁能源的优先消纳。
2、交易范围包括,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直接参加电力现货交易的电力用户。
电力交易试点地区有:广东、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8个现货试点建设。
试点运行时间:原则上应于2019年6月底前开展现货试点模拟试运行。
工信部: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
3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称,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将开展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通知分别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
1、绿色工厂
鼓励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请各地区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2、绿色设计产品
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评价工作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为提高评价工作规范性,鼓励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