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根据国家要求,为更好促进我省分布式光伏稳妥有序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
贴息和风险补偿。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落实《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4〕19号),《广东省财政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粤金管
单位结合实际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十四)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3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在自发自用比例方面: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
4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适用于
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
4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在自发自用比例方面: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
了《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省能源局2025年4月23日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
4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针对上网模式,文件明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强与国家政策衔接,保障我省分布式光伏稳定发展,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以书面形式反馈:1.通过
近日,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作为新增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按照省内相关
发电项目的监督管理。原文见下: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
。原文如下:根据杭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发改能源〔2022〕105号)及《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杭发改能源〔2023〕55号)文件精神,拟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