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和《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等政策要求,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工作,组织修编了《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1月13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山西正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备用服务供应商:执行备用市场交易结果,能够响应调度指令,调整发电出力(或用电负荷)提供备用服
12月30日,华中能监局印发《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当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对有偿辅助服务
为更好的应对因新能源出力日内波动等突发情况导致的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用户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与电网互动,弥补电力平衡缺口尤为重要,近年来我省重点加强了各地用户“快上快下”负荷调节能力建设。将需求响应可中断负荷电价响应速度系数由原来的3挡细分为6挡,可以更好的激励用户进一步提升响应速度,实现“快上快下”错避峰。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细则》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蒙东电网电力市场化需求侧响应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指出,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原则,实现需求侧响应资源的优化配置。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较于前几年的两个细则,2022年,南方区域对新型储能应用和管理做出新的要求和规定,并针对新型储能印发《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型储能实施细则》”)。
1月24日,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嘉兴市推动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指出:2025年底前,对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许可证、日加氢能力在500kg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或综合供能站,按照设备投资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售电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并确定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一)履约保函首缴金额由售电企业根据本年度预计售电量计算确定(二)履约保函
日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从总则、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综合能源服务、保障措施、附则等9个方面对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