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和《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等政策要求,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工作,组织修编了《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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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光伏发电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就《关于设置2025年年度交易相关参数及限价条款讨论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峰段报价最高可达0.525元/kWh,尖峰最高可达0.6元/kWh;谷段报价最低可达0.05元/kWh,深段报价最低可达0.02元/kWh
电力交易电价10月2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的通知,涉及10家发电企业。文件提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方案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完成市场注册的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也可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后续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本市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开展情况可适时调整。
绿色电力交易分布式光伏12月1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在交易规模上,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1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规模610亿千瓦时。
电力市场化绿电交易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90%电量(暂定)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执行政府定价;非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其中分布式以聚合方式参与。
风电光伏绿电交易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电消费自愿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4〕962号)要求,切实推动用能主体积极开展绿电消费自愿认定工作,助力区内企业、园区绿色转型发展,支撑盟市掌握绿电消费底数,我委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绿电消费自愿认定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并依据操作指南开展绿电消费自愿认定试评估工作,本次试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可再生能源绿电10月8日,国新办就“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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