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

来源:浙江监管办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7月14日,浙江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本合同适用于参与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的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购电方)和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售电方)、电网企业(丙方、输配电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可不签订书面合同,相关事项参照本合同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三方可以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电力交易机构发布的交易结果,承诺遵守本合同明确的三方权利义务,可不再另行签署三方合同。交易主体、交易的电量、电价等数据,均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为准。电网企业代理用户可与绿色电力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参照本合同执行,相关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绿色电力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实际结算电量不再申领国家补贴或注册申请自愿认购绿证,不计入其合理利用小时数。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_01.jpg关于征求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_02.jpg

P020260714399220342319_0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3.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4.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5.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6.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7.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8.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09.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0.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3.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4.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5.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6.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7.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8.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19.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0.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3.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4.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5.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6.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7.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8.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29.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0.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3.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4.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5.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6.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7.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8.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39.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0.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3.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4.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5.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6.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7.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8.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49.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50.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51.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52.jpgP020260714399220342319_53.jpg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7/16/50025999.html
责任编辑:肖舟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衢州:三级联调 破解夏季光伏电压波动难题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08-20 09:06:58

浙江衢州光伏渗透率超90%,夏季正午光伏出力高峰引发频繁电压波动,威胁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为此,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创新构建“线路—台区—用户”三级联动电压治理体系:在线路侧部署全自动智能调压器,台区侧应用新型有载调压变压器,用户侧配置低压电能质量综合治理装置,分别实现电压无级调节、三相负荷平衡、功率因数优化及谐波抑制。该方案强调多层级、多原理装置协同,以系统性思维统筹不同电压等级与调节功能,在最小投入下提升治理效能。作为国家电网浙江电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实践,该试点有望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场景下的双向重载、电压越限等共性难题提供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国家电投浙江公司安吉草荡“渔光互补”项目累计发电量超4亿千瓦时来源:国家电投 发布时间:2026-08-18 09:29:41

国家电投浙江公司安吉草荡“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自投运以来,截至8月12日累计发电4.09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8.63万吨。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草荡水库,总装机容量43.2兆瓦,是国家电投在浙江建成的首个水面光伏项目。项目创新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立体开发模式,有效盘活千亩水域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生态环保方面,项目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构建固废“产—储—销”一体化处置链条,确保各环节可追溯、可核查,并依托标准化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光伏领域生态环保示范标杆。

晶澳光储充杭州方程式成功举办,共探浙江光储充市场新机遇来源:晶澳光储 发布时间:2026-08-14 09:05:37

晶澳联合启盛新材料、史陶比尔在杭州举办光储充渠道交流会,聚焦“解构X·重构收益”,直面行业深度调整,提出从“装光伏”到“算收益”转型路径。活动揭示浙江光储充融合新机遇,发布“光储+X”系统方案,并签约6家本地企业,加速光储智一体化落地。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自用比例取消与全量入市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4:38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浙江一企业厂房屋顶光伏板起火来源:海盐经开区发布 发布时间:2026-08-13 08:40:04

2026年8月12日12时46分左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的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3号厂房屋顶光伏板发生火情。事发后,海盐县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扑救与应急处置工作。经及时应对,现场人员已全部安全疏散,无人员伤亡;截至通报发布时,火势已基本得到控制。目前,起火的具体原因仍在深入调查中。该事件是近期国内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设施运行安全领域的一起典型事故案例,引发对既有厂房屋顶光伏系统建设质量、日常运维及消防协同机制的关注。

浙江杭州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9:25

杭州市发改委于2024年8月11日公示《杭州市2026年三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该文件显示,全市下辖13个县(市、区)在2026年第三季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并网条件的总容量为411万千瓦,其中允许备案申报的容量为364万千瓦。公示内容旨在明确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接入空间,为后续项目规划、备案和电网接入提供依据。可开放容量数据按行政区划逐项列出,反映区域间资源承载能力与电网消纳潜力的差异,是支撑杭州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信息。

浙江宁波公布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受限区域及排队项目来源: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05 10:48:46

宁波供电公司近日公布了2026年三季度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相关信息。公告涵盖三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各区(县、市)电网可接纳的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反映当前配电网承载能力;二是明确标注存在接入受限的区域,主要因局部电网设备容量不足或网架结构薄弱;三是列出已提交申请、暂未完成并网的排队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所属区域、申报容量及当前排队序位。该信息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和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为电网规划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公告依据电网实时运行状态及中长期规划动态更新,属常态化信息披露工作。

39个!浙江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9 09:44:43

2026年7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正式将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区块)等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范围。此举依据《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和部门评审等程序确定。通知要求各园区于8月10日前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明确量化目标与重点支撑项目;设区市需加强政策引导,聚焦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能源梯次利用等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依托省碳账户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年度目标的园区予以调出,每年组织增补,推动优进劣汰和经验推广。(198字)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国家发改委: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9:25

绿电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