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浙江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本合同适用于参与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的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购电方)和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售电方)、电网企业(丙方、输配电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可不签订书面合同,相关事项参照本合同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三方可以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电力交易机构发布的交易结果,承诺遵守本合同明确的三方权利义务,可不再另行签署三方合同。交易主体、交易的电量、电价等数据,均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为准。电网企业代理用户可与绿色电力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参照本合同执行,相关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绿色电力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实际结算电量不再申领国家补贴或注册申请自愿认购绿证,不计入其合理利用小时数。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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