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监办发布山西正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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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本文解读了山西省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新政,指出其核心在于允许红区(电网承载力饱和区域)在配建储能且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的前提下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打破了此前“反向负载率80%”的硬性限制。该政策与国家新版《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同步实施,推动全国推行绿、黄、红三色动态分区管理。山西是继安徽、河北、山东之后第四个出台类似松绑政策的省份,标志着四省联动落地“618新政”。新政显著提升了分布式储能的必要性,同时为大量搁置的工商业屋顶资源提供了明确并网路径,但实际落地仍需满足技术规范与区域细则要求。
山西中来公司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的年产16GW电池工厂(一期)技改项目已通过备案预审。该项目总投资7亿元,计划于2026年7月启动、2028年6月建成,旨在对现有5GW电池产线实施技术升级。通过新增烧结炉配套设备、激光设备等关键装备,并改造原有产线及工装系统,实现向无银化高效BC电池的转型。改造完成后,该产线将具备年产5GW无银化BC电池的能力,量产平均转换效率不低于27.3%,最高效率有望突破28%。项目聚焦降本增效与材料替代,是企业推进光伏电池技术迭代的重要举措。
本文介绍了山西省宁武县400MW光伏基地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80.3149MWp,交流侧为400MW,全部采用爱旭ABC 650Wp双面双玻组件。招标范围涵盖光伏场区(不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运输仓储、项目管理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和电缆须按华电集团集采要求采购并以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报价区间为1.799–1.819元/W,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1.819元/W位列第一。项目工期为6个月,地点位于忻州市宁武县,需配合完成各项专项验收及并网手续。(199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发布电冰箱(含冰柜)等17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正式启用涵盖晶体硅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在内的173种产品的最新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应直接依据新细则执行。新规取代了此前发布的同类型实施细则,实现标准统一与动态更新。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作为新能源关键设备被纳入监管范围,凸显对光伏产业链质量管控的强化。此次调整旨在提升抽查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供制度支撑。(198字)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施行,旨在规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强化其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运行中的“压舱石”作用。细则明确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核心机制包括:全面推行市场化分时电价,对直接参与交易主体由市场形成价格,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则由政府基于现货价格优化峰谷时段与浮动比例;设置申报与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操纵和恶性竞争,并推动中长期限价逐步与现货限价衔接;交易品种覆盖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含旬、日)多周期,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强调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并加强交易约束、校核、合同管理、偏差考核与信用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通知,将26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售电公司2025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由C级下调至D级,并纳入重点监测名单。此前,该中心已于5月20日将包括山西睿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29家售电公司信用等级降至C级,要求其于6月19日前完成整改;其中26家公司逾期未达标,故被降为D级。整改期限自6月24日起为期一个月,至7月23日止。相关企业须在此期间通过信用评价系统补传资料并提交整改报告。若逾期仍未完成整改,将被认定为违反信用承诺、拒不整改,进而启动强制退出电力市场的程序。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明确在电网承载力“红区”内仅允许新建“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储项目,并配套储能以保障电网安全。文件围绕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八项举措:推进多领域融合开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公共机构光伏用电比例要求;优化电网承载力评估与容量发布机制;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红区限“全自用+储能”,黄区鼓励配储,绿区有序并网);加强新型配电系统建设;严格项目退出机制;强化全周期安全管理。通知依据国家及省级最新政策,旨在统筹资源开发、电网消纳与安全运行。(199字)
2026年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依据本国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太阳能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在土耳其归类为税号70.06和70.07项下,涵盖用于光伏组件的特定玻璃制品。调查分为两个阶段: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旨在评估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损害调查期则覆盖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用以分析进口产品是否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利害关系方须在37日内向土耳其贸易部提交调查问卷及书面意见。此次调查系土耳其针对三国太阳能玻璃产品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
6月1日起,山西新能源发电企业全面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市场化容量占比升至62.9%。同步推出小时级绿电交易机制,实现绿电按小时精准匹配、溯源追踪,推动新能源从“被动消纳”迈向“主动经营”,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