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备案细则进行调整。对当地分布式光伏项目五个影响:一、今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
事件,鼓励分布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为设备回收与再利用创造便利条件。第四十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制定适应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的实施细则。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运营机构,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运营机构。对本市申报且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的集群运营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运营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月7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提出设立6000万元储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对建成投用、单个项目充电容量不低于600k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由供电公司核定)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一年核定实际放电量最高给予0.8元/千瓦时的补贴,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以所购置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2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反映。
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印发《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企业参与多月交易上限为:装机容量x有效时间x当月日历天数其中风电有效时间为24小时,光伏有效时间为1、2、12月9:00-16:00,6、7、8月8:00-17∶00,其余月8:30-16:30。如某新能源企业年度交易合约分解至标的月电量未进入其多月连续交易持仓,其多月交易上限须减去该部分合约电量。
为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保障配额清缴履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是指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西北外送直流配套电源所属控制区在西北电网区域内通过联络线路开展的跨省份或跨控制区的电力中长期批发交易。
9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公告,就《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氨醇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明确,风光制氨醇项目是满足风光制氢合成氨(合成甲醇)新增负荷用电需求,配置相应新能源规模的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可提高终端用能的绿色电力比重。制氨醇需要的原料氢全部来自新能源制氢。
通知指出,对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于2024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