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确定性与待解难题。
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开口
我国光伏电站开发重心转移与光伏用地政策是相伴相生的。在2017年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光伏用地大多参考2015年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5号)(以下简称5号文)。
该文件对于光伏用地政策的表述为,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
业务部律师王威作光伏发电用地风险分析。王律师对光伏用地的常见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内容详实。 北京海博思创公司储能事业部副总经理杨丽敏作新能源+储能应用及海博思创经验分享报告,对新能源配套储能的经济性及
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4月15日起实施。《通知》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地类认定规则。对报批时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应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近期,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
占用了一般农田。 可以预见的是,尽管此次河北省尚未明确执行细则,但对于2021年发放了超过40GW光伏电站项目指标的河北省来说,光伏用地政策收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实施与推进。某业主反馈称,由于
,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是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广东省没有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先例,光伏用地确权不明确,缺乏相关审批流程。经过长达3个月的沟通协调,台山市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已形成一致意见,支持海宴项目加快
涉海问题的处理。一期海域使用权证办理顺利,目前江门市市政府已批复,同意用海。恒光公司开创了解决光伏用地涉海问题的先例,用立体确权的方式,将水面到7.5m的空间范围内确权为光伏用地,协助政府规范相关审批
,比照工矿区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省、市、区扩大征收区域范围,将处在乡、村的光伏电站也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部分省、市、区对光伏用地按照远超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对于
国家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明确用地管理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先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2015年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国家林业局2015年11月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
当光伏项目不再需要补贴时,电网也保障性接入时,土地成为光伏项目落地最重要的限制因素!光伏复合用地项目,成为解决光伏项目用地问题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问题缺乏准确的认定,这类复合项目的用地合法性,以及税费的征收,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的困惑! 一、存在矛盾的两份文件 2021年11月11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公布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2022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卫片执法工作为抓手,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根据文件,一方面要制作和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相关监测成果制作补充图斑,按照一图两用模式,将上述图斑下发用于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另一方面则是核查填报卫片执法图斑信息,对部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根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
〔2022〕2号)做了三处修改,对光伏用地做了更新的全面规定。 主要修改内容为,此前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方面则是明确光伏扶贫项目和光伏复合项目,只将办公用房、升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