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
部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土“三调”数据正式陆续启用并与原有数据进行融合,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也明确表示,存量光伏用地要以“三调”数据与林地数据对接融合后的结果为准,据此判断
“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信息”等光伏驱动的零碳产业生态圈。此外,各地两会还对硅产业、储能、光伏用地用林政策、绿色金融等方面均有提及和建议,可供业界参考。
光伏行业规范性文件。光伏用地政策光伏发电用地一直是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其用地性质、具体适用于何种用地政策关系到了光伏项目的立项、收益以及是否违规等一系列界定和决策。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明确用地
1月12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75号提案答复的函》,在答复函中明确了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一是做好产业政策引导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引导企业对标行业规范开展创新研发和智能升级,并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省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滁州市光伏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智能升级等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
要求。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针对光伏用地的政策迟迟未下发正式文件,导致部分项目为了规避潜在风险暂缓停滞,一些已经投入的前期开发费用也打了水漂。用地政策的收缩,直接抬高了光伏用地的租金水平,部分地区土地
集电线路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等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增容优化全省光伏用地项目,扩大光伏发电领域民间投资。三是印发了《山西省产业用地
电力消纳能力、上网电价、光伏用地资源四项指标优势明显,是我国海上光伏综合发展条件最好的。业内普遍认为:海上光伏能否大规模应用,世界看中国,中国看山东。经过几个月的现场实勘、方案评审和打桩试验,发展海上光伏的
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管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建设项目审批包括:涉及用地和规划许可的审批、涉及用海用岛的审批、涉及用林的审批、其他有限人为活动管理。(一)涉及用地和规划许可的审批。确需实施的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由与项目立项机关同级的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对项目必须
:铜陵市全市可规划利用光伏用地面积约2218公顷,可规划光伏装机2218MW(不含现状715 MW),其中铜官区装机420 MW,义安区装机653 MW,郊区装机305 MW,枞阳县装机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