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会理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启动会理县普隆村一期30MW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指出,会理县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新安傣族乡普隆村1组,土地面积约4.05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会理县普隆村一期30MW光伏电站。
原文如下:
会理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会理县普隆村一期30MW光伏电站
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通 告
第五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现将拟征收会理县普隆村一期30MW光伏电站项目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新安傣族乡普隆村1组,土地面积约4.05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建设会理县普隆村一期30MW光伏电站。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