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塞尔维亚做新能源项目,不能只看资源条件和中标电价,更要看懂中标之后的电价收益规则。2023年6月,塞尔维亚政府首次举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溢价配额拍卖,并要求中标者在30天内与政府签署《市场溢价协议》。这套机制的关键,不在于企业是否中标,而在于中标后能否锁定稳定收益、控制电价波动风险,并在协议期限内完成融资、建设和并网安排。这份协议直接关系项目未来收益、政府补偿机制、融资可行性和投资风险边界,也是企业进入塞尔维亚新能源市场前必须看懂的核心文件。
法律框架体系及合约模式
2021年4月下旬,塞尔维亚政府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资源法》和《能源效率和合理利用法》。这两部法律为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激励制度奠定了基础,也明确了未来可再生能源项目将采用市场溢价配额拍卖模式。按照这一制度安排,中标企业将与政府授权机构签署双向电力差价合约,也就是《市场溢价协议》。其核心作用,是通过政府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商之间的对冲结算安排,帮助项目提前锁定相对稳定的收益水平,降低电价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提升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可预期性。
在此之后,塞尔维亚又陆续出台《在2023—2025年期间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制度计划》《关于市场溢价与上网电价的法令》《市场溢价协议》标准模板等配套文件,对拍卖安排、结算机制、协议条款和执行规则进行补充完善。至此,塞尔维亚围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激励框架和投资制度体系,也为国际投资商参与当地风电、光伏等项目提供了制度基础。
按照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激励计划,政府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举行3次市场溢价配额拍卖,合计释放风电装机配额1000MW、光伏装机配额300MW。该计划由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具体执行,塞尔维亚经济部、财政部参与协同工作。
01
投资商参与模式及流程
2023年6月,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首次向市场正式发布市场溢价配额招标文件。本轮拍卖中,风电项目竞拍容量为400MW,光伏项目竞拍容量为50MW,截标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
结合本次招标文件以及塞尔维亚2021年《关于市场溢价与上网电价的法令》相关要求,具备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可以参与政府拍卖。项目中标后,投资商将有权与政府授权机构签署双向电力差价合约,并按照协议约定参与后续市场溢价结算。
从投标资质看,参与主体首先应为在塞尔维亚注册的公司或法人,并且项目需要取得有效能源许可或建设许可、两年内有效的区位许可,以及电网连接协议。同时,参与竞拍的项目投标容量原则上应不低于电站总装机容量的70%。其中,风电场容量不得低于3MW,光伏电站容量不得低于500kW。
从竞拍程序看,投标人需要通过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可再生能源拍卖平台提交竞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投标人基本信息、电站基本信息和电价报价等。同时,投标人还需向塞尔维亚能源部提交投标保函,保函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少5个月。
投标截止后,相关流程将进入开标和审核阶段。按照安排,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标;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商务标开标。委员会确认竞标排名后,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将在可再生能源拍卖平台发布已执行拍卖的决定。
配额分配规则以报价排序为基础。投标人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列。若多个竞标人的总投标容量低于本轮配额总量,则相关项目全部中标。若多个竞标人的投标总容量超过配额总量,则根据中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按照对应容量进行分配。
在部分容量进入配额的情况下,项目可按照竞标电价享受对应容量的市场溢价安排。若出现部分容量中标,相关机构将在中标后7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投标人确认是否接受部分容量竞标结果。若投标人不接受,委员会将释放该部分配额,并退还投标保函;若投标人接受,则需提交对应容量的保函以替换原容量保函,原保函将在新保函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释放。
若本轮竞拍结束后仍有剩余配额,剩余部分将累计至下一轮竞标中继续分配。
中标之后,项目投资商将获得临时特许发电商地位。授标后30天内,中标人需与政府授权代表签署《市场溢价协议》。同样在授标后30天内,中标人还需向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提交履约保函,该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并取得特许发电商资格后的2个月。
项目建设期限也有明确要求。若电站在电价中标前已经取得建筑许可,则应在授标后最长4年内完工;若电站在电价中标后才取得建筑许可,则应在授标后最长6年内完工。
02
《市场溢价协议》核心条款
2021年11月25日,塞尔维亚颁布《关于市场溢价协议标准模板的法令》,并附《市场溢价协议》标准化文本。根据该法令,除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原则上不得对标准模板进行修改、补充或删减。如确有修改必要,应通过附件形式说明,并报塞尔维亚能源主管部门审批。
《市场溢价协议》正文共34条,内容涵盖总则、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市场溢价计算与支付、担保工具、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等事项。协议附件包括《介入权协议》以及合同终止后的费用清算安排。
在协议关系中,甲方为塞尔维亚政府授权代表,乙方为已经取得临时特许发电商地位的市场溢价竞得者。
协议前言部分将明确中标电站名称、项目类型、所在地区、总装机容量以及中标装机容量。协议本身主要用于约定甲乙双方关于市场溢价的支付义务、计算规则和结算方式。
从期限看,政府激励期为本协议项下首次支付市场溢价或负溢价之日起15年。协议有效期则自签约之日起持续至首次支付溢价后满15年为止。
03
甲乙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市场溢价;向乙方提供汇票,作为履行支付义务的担保工具;在乙方发出通知后30天内,与乙方及融资机构共同签署协议附件所规定的《介入权协议》。
乙方的义务更集中在项目资格、项目运营和发电预测管理方面。乙方需要根据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并维护临时特许发电商地位及其有效性;维持电站运营及电力销售所需全部许可、证书和相关授权的有效性;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下个月每日发电量预测报告;在每年7月1日向甲方提交未来12个月发电量预测报告。
若乙方因系统限制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营,应立即向甲方通知相关情况。当市场参考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乙方还需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负溢价。同时,乙方也需向甲方提供汇票,作为履行协议项下支付义务的担保工具。
04
电价机制与溢价计算
《市场溢价协议》的核心是双向差价结算。差价来源于执行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之间的差额。
执行价格,即RP,为乙方通过市场溢价拍卖获得的授标价格。该价格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将根据欧元区通胀系数进行年度调整。市场参考价格,即RMP,在标准协议模板中以欧分/kWh为计价单位,但模板本身未明确指定具体参考哪一个现货交易市场。
当市场参考价格低于执行价格时,乙方获得正向市场溢价。此时,市场溢价MP=RP-RMP,乙方获得的差额收益由甲方支付。若现货市场参考价格为负,则MP=0,也就是说,当市场出现负电价时,甲方不承担市场溢价支付义务。
当市场参考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负市场溢价。此时,负市场溢价NP=RMP-RP,甲方获得的差额收益由乙方支付。
协议还规定了执行价格的通胀调整机制。执行价格RP将在每年2月根据欧盟统计局公布的欧元区年化通胀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年3月1日起适用。按照与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确认的信息,通胀调增时间点自甲乙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计算。因此,对于建设期项目而言,项目在商业运行日之后首年实际执行电价可能高于最初中标价格。
调整公式为:RP2=RP1×(1+INFyear/100%)。其中,RP2为调整后的执行价格,RP1为上一年度协议执行价格,INFyear为欧盟统计局每年发布的欧元区年度通货膨胀率,以百分比表示。
05
交割、账单和支付安排
市场溢价采取按月账单结算方式。当市场参考价格低于执行价格、形成正溢价时,由乙方向甲方签发付费账单;当市场参考价格高于执行价格、形成负溢价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付费账单。
账单应于每月15日出具,内容包括收款方名称、电厂名称和类型、溢价协议编号、账单期数、应支付溢价总额、计费期内电量、发票发行日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欧元中间汇率,以及付款截止日期等信息。
从币种安排看,市场溢价金额以欧元计价,但账单支付金额以塞尔维亚第纳尔表示并支付。换算汇率采用发票签发日适用的塞尔维亚国家银行中间汇率。
06
担保工具安排
在《市场溢价协议》项下,甲乙双方需要相互提交汇票,作为各自支付能力的担保工具。
双方均需提供3张空白汇票。汇票应注明“无异议”,不设终止日期,并在塞尔维亚中央银行完成注册授权。相关汇票应在发电商取得特许发电商资格后15个工作日内相互出具。
若任一方在收到付款账单后15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支付,另一方有权使用票据兑换应收账款及违约罚息对应金额。
07
协议终止机制
经塞尔维亚矿业和能源部同意,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协商终止协议,并对终止后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甲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终止协议。若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并且在收到清偿债务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救,导致甲方无法通过汇票收回未偿债务,甲方可以解除协议。除此之外,若乙方运营电站和售电所需的许可证、执照或授权被永久取消或废除,且未在主管机构规定期限内补办;乙方启动破产或清算程序;乙方不再具备临时特许发电商或特许发电商身份;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汇票且甲方已履行汇票交付义务,甲方也有权向乙方发送书面解除通知和证据,并在30天内终止协议。
乙方同样享有相应终止权。若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并在收到清偿债务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救,导致乙方无法通过汇票收回未偿债务,乙方可以解除协议。若甲方履行协议所必需的执照或许可证被撤销或废止,并且未能在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取得新的权证,除非通过协议转让使其他机构成为甲方,乙方也可终止协议。
此外,甲方未按规定提交汇票、拒绝按照协议修改条款进行必要修改、拒绝与融资机构和乙方签署《介入权协议》、启动破产或清算程序,或者发电厂及其任何部分被征用并无偿转为公共财产,也可能构成乙方终止协议的依据。
08
终止后的费用清算
若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协议,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终止补偿。终止费计算公式在协议附件中列明,当计算结果为正数时,甲方应支付该笔费用。经乙方同意,终止费可以按月分期支付,但分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甲方应在收到终止费请求后30日内完成支付。
若乙方依据市场溢价和固定电价相关规定终止协议,则同一发电站不得再次与甲方签署市场溢价协议。
在征用情形下,乙方是否有权获得终止补偿,还需满足相应条件。若主管机关因无偿征用或将发电厂及其部分转让为公共财产而无法补偿,乙方应在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征收费用决定前,承诺不向甲方提出付款请求。若发生征用,乙方应依据征用法确定被征用发电厂或其部分的费用,且征用费原则上至少应等于终止费。若主管机关确认的征用费低于终止费,乙方有权主张差额。若启动征用程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提出终止费支付请求时,还应说明终止费总额、已收到的征收补偿金额,以及向甲方索赔的差额。若存在保险赔付或其他补偿收入,终止费金额应相应扣减。
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协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终止费。该笔费用同样依据协议附件公式计算。当计算结果为负数时,乙方应支付金额为该负数的绝对值。经甲方同意,终止费可以按月分期支付,但期限不得超过3年。乙方应在收到终止费请求后30日内完成支付。
若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出的终止费请求缺乏依据,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提供支持付款请求的证据。若异议针对甲方提出的请求,还需同时提供发电站被征用相关付款条件已满足的证明材料。
0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市场溢价协议》适用塞尔维亚法律。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在60天内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协议中列出了4种可供选择的争议解决机构,包括贝尔格莱德商业法庭、塞尔维亚商会、国际商会以及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
结语
塞尔维亚能源主管部门公布的《市场溢价协议》标准模板,本质上是一套由政府授权机构参与的双向电力差价合约机制。该机制一方面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提供较稳定的收入预期,降低市场电价下行风险;另一方面,当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又通过负溢价安排限制发电商超额收益,从而兼顾项目投资激励与国家能源成本控制。
在这套机制下,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执行价格,发电商取得差额补偿;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发电商向政府授权机构返还差额。对于计划进入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国际投资商而言,理解《市场溢价协议》的电价机制、担保安排、结算规则、终止补偿和融资介入权,是判断项目收益边界和投资风险的重要前提。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7/09/500256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