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终止对风能和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补贴。该行政令指示财政部修改法规和政策,逐步取消风能和太阳能项目的税收抵免,并实施“大而美”法案中确定的加强对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限制。同时,指示内政部长修改法规和政策,取消对风能和太阳能设施相对于可调度能源的优惠待遇。
这一举措是其被称为“漂亮大法案 / 美丽大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A)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有 OBBBA 条款中,符合条件的风电和光伏项目可继续享受《通胀削减法案》(IRA)项下的清洁能源税收抵免,只要其在法案通过后 12 个月内开工,或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并网发电。这原本有助于开发商通过 “安全港(Safe Harbor)” 机制提前采购关键部件、加快项目建设。
根据最新新行政令,特朗普已要求美国财政部严格执行对于《国内税法》第45Y 与 48E 条款项下清洁电力生产与投资税收抵免的终止。财政部被要求 “建立并加强对 OBBBA 风能、太阳能及其他绿色能源税收抵免的废除和调整”。
美国内政部(DOI)也被指示修订相关法规与政策,取消风电和太阳能项目在审批、监管及联邦支持计划中的 “优待地位”,并优先考虑“可靠、可调度的能源” —— 如核能、化石燃料及其他新兴技术。
白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所谓绿色补贴使美国在供应链上受制于外国对手,从而威胁国家安全。” 声明同时指出,“终结对不可靠能源的大规模财政支持,是实现能源主导、国家安全、经济增长和财政健康的关键。”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Abigail Ross Hopper 回应称,该协会正在评估行政令可能带来的影响,并表示联邦政策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和公平性是行业发展的根基,不应被一纸命令推翻。
咨询机构Advanced Energy Advisors(由 SEIA 前任主席 Rhone Resch 领导)警告称,若财政部缩短当前的 4 年期安全港期限,许多原本计划在数年中完成建设的项目可能在中途被取消资格。如项目在建设中途停滞,已享受抵免的项目也可能被追溯性剥夺税收优惠。
Rhone 还表示,新行政令还可能进一步收紧对 “外国关注实体” 的界定标准,将外资所有权或控制权门槛从目前 25% 下调至 10%,并扩大对上游供应商、分包商和原材料来源的监管范围。即便组件制造商为美资企业,只要使用了来自中国的硅片,项目可能仍失去抵免资格,财政部或发布“黑名单” 机制。
7月7日,特朗普宣称,将“对等关税”暂缓期延长至8月1日。根据该行政令,至少有14个国家的商品将从8月1日起面临新的关税税率。其中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和突尼斯面临25%的关税税率;南非、波黑税率为30%;印尼税率为32%;孟加拉国和塞尔维亚为35%;泰国和柬埔寨税率为36%;老挝和缅甸税率为40%。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7/11/3912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