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5-10-23 10:54:35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行业管理、创新治理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统筹行业共建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并于近日印发,旨在通过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行业信用共建,到2027年底,能源行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显著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高效运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强,信用成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一、制定行动方案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能源法和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能源法》明确要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制定行动方案,深化能源信用建设,完善信用记录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和治理机制,营造诚信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能源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

二是深化能源行业信用工作的必然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加强信用手段与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不折不扣落实“拆掉烟囱、联通孤岛、同频共振、同步发展”的全社会信用记录及共享应用基本要求,深化公共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依法规范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是治理行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行业信用总体状况良好,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经营主体失信事项较多、信用风险依然突出,一些经营主体多次受到我局及相关部门在电力安全生产、市场公平开放、信息披露报送、资质许可准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有的高频率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作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合同违约记录,影响企业信用形象和行业整体营商环境。制定行动方案,由我局统筹指导,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高频次、反复失信行为加大监管处置力度,是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塑造行业信用形象的必然要求。

四是统筹行业信用共建的必然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能源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统筹组织,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作用,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坚持依托最新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分散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对行业内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致力形成“政府指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的良好局面,不断开启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八个方面内容:工作原则与目标、健全信用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实施激励和惩戒、加强监管和治理、创新信用建设、深化信用应用、加强组织实施等,具体如下。

一是工作原则与目标。强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原则,明确提出2027年底前实现的工作目标。

二是健全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着力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从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其他能够反映相关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等方面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实现信用精准画像。同时,研究探索经营主体相关执(从)业人员信用建设,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政务信用建设。

三是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目录,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共享所涉主体信用信息,鼓励支持企业和协会等依法依规自愿提供信用信息;按照国家统一公示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能源”网站同步公示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同时,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确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安全高效管理。

四是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开展行政审批、准入注册、资质许可、项目核准、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创建、评先评优等行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和优惠。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规范信用修复流程,通过“信用中国”统一开展信用修复。

五是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和治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强化承诺履行监督。按照国家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及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对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高频次、反复失信行为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加强行业信用状况监测,预警防范信用风险。

六是创新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建设。鼓励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同时深度融合信用手段,加强对合作方、供应商等第三方信用风险监测,防范商业合作风险。

七是深化拓展信用市场化社会化应用。推动信用服务创新发展,重点是支持行业协会等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探索“信用+金融”服务模式,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推进信用产品国际互认,为能源企业对外合作提供信用支持。

八是组织实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统筹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创新探索信用应用场景,加强信用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用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阶段,按照行动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依规扎实工作,务求取得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制定出台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数据清单和行为清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标准制度,落实统一公示及信用修复制度要求,结合业务需要深入研究制定信用应用措施,指导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加强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建设,夯实信用工作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系统保障。着力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技术迭代升级,促进与相关部门(单位)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做好“信用能源”与“信用中国”系统网站互联互通,确保相关信息统一公示、信用修复统一开展。升级完善信用统计分析功能,加强能源企业信用状况监测。巩固提升信用能源网站服务功能。

三是深化监管应用。依法依规家实施信用措施,激励诚实守信主体,惩戒失信主体。加强信用承诺管理,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探索推进电力安全、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消费、资质许可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高频次、反复失信行为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加强统计分析和信用监测,预警防范信用风险。

四是推进创新探索。鼓励支持能源行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创新探索信用管理和服务模式,引导相关主体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参与“信易贷”,支持对外合作开展信用服务。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结合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工作交流,总结评估、通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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