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45年建成低碳岛,发展零碳园区、“交能融合”、绿电直连等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5-07-14 13:53:43

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30年前,海南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系统。2060年前,全省实现碳中和。

《方案》明确,开发零碳资源,构建新型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开展建筑分布式光伏建设,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发展海上风电。

提高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增强出口产品低碳竞争力。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促进局部区域电力电量自平衡。

推动石化、建材、造纸、矿业等传统产业应用节能降碳先进设备,开展电气化改造及新能源耦合、高载能工业负荷灵活用电改造示范。加快园区低碳化改造,开展零碳园区建设。

促进“交能融合”,建设智能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车联网、车网互动、光储充换一体站建设,打造低碳港区、低碳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示范区等低碳交通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到,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零碳电力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创建新型电力运营和投融资模式,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建立车网互动政策机制。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化创新。

7月10日同日,海南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原文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的通知琼府〔2025〕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7月3日

(此文有删减)

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发〔2024〕13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谋划打造低碳岛的工作部署,加快海南自贸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海南自贸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向绿图强”,将海南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低碳发展先进理念、技术和实践成果的窗口。

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系统。2060年前,全省实现碳中和。

二、重点任务

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夯实低碳发展底盘,建设产业降碳、城乡减碳、交通脱碳、生态固碳、智慧管碳、长效治碳六大体系。采用“先打底-推节能-产绿能-储绿能-自循环-碳吸收-智慧管”的降碳路径。

(一)能源低碳,打造低碳发展新底盘。

1.开发零碳资源,构建新型零碳能源供给系统。构建零碳电力系统,确保昌江核电二期建成投产,加快建设昌江核电5、6号机组项目,启动建设洋浦绿能项目。开展建筑分布式光伏建设,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发展海上风电。促进气电调峰转型,推动燃煤机组适时退出、应急备用。构建工业零碳热力系统,推动核电余热供热,探索高温气冷堆供热技术,应用垃圾焚烧、工业空气源热泵等零碳供热形式。

到2030年,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初具雏形。到2045年,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全面建成。

2.开展电能替代,建设高灵活性电力消纳系统。推广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终端领域电能替代,增强电力负荷弹性。提高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增强出口产品低碳竞争力。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促进局部区域电力电量自平衡。

到2030年,终端领域电能替代成效显著,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5%。到2045年,除工业和跨省交通外,终端部门实现100%电气化,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15%。

3.加强协同调度,打造安全韧性能源保障系统。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提升新能源供电安全性,有序发展新型储能技术,加强应急备用能力建设,构建能源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电网升级,优化网架结构,形成柔性发展的主干网架。合理配置布点容量,提升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发展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推动电网智能升级,加快“云大物移智链边”一体化建设。

到2030年,初步形成适应新能源大规模消纳的新型电力调控网络。到2045年,全面建成柔性、智慧、安全的能源保供系统。

(二)产业降碳,擘画低碳经济新链条。

4.科技赋能,打造低碳产业创新高地。以应用带创新,搭建多层次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平台。开展低碳核心技术攻关与推广,推动高效太阳能电池、电化学储能、绿氢制甲醇等低碳能源消纳技术研究,加快新型碳捕集材料、二氧化碳驱油、海底封存等CCUS技术创新,锻造绿色低碳产业竞争新优势。面向绿色低碳、生物制造、新材料、未来能源等领域,推动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到2030年,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平台体系基本构建。到2045年,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先进电网构建、CCUS等领域关键低碳技术全面推广。

5.向新求质,推动新兴低碳产业发展。加速智能制造与绿色低碳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海南特色新质生产力。聚焦航天航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风光氢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发展绿氢氨醇特色产品链。培育“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以及“航天+”产业体系。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加强人工智能与“陆海空”科技的融合创新。构建“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体系,推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低碳化、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化延伸。

6.提升碳效,加快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推动石化、建材、造纸、矿业等传统产业应用节能降碳先进设备,开展电气化改造及新能源耦合、高载能工业负荷灵活用电改造示范。加快园区低碳化改造,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开展石化化工产业“5G+工业互联网”绿色化、智能化融合提升改造,实施“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推进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和智慧矿山。

到2030年,全省60%规上工业企业完成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到204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较峰值期下降65%。

7.循环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产业上下游资源大循环,推广低碳水泥生产和生物质化工前沿技术。推动全生物降解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建设国家级全生物降解产业基地。开展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创新示范,推广农林有机废弃物高效生物处理技术,打造新型生态循环产业链。在包装、纺织、建筑等行业加大生物基材料及制品推广应用。推进企业梯级微循环,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实现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

到2030年,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87%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88%以上。

(三)城乡减碳,营造绿色人居新环境。

8.打造清凉城市,推动城镇空间低碳宜居转型。优化城市生态冷源与通风廊道系统。规划建设清凉居住社区、清凉商业街区、清凉开放绿地、清凉绿色交通。集成各项环境降温技术,实现分类系统应用推广。

到2030年,完成一批清凉城市示范项目。到2045年,全省推广清凉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模式。

9.营造低碳乡村,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推广“自发自用、余电互济、农机储能”的农村户用新型能源系统。实施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等有机废弃物分类收集,探索小规模、分散式村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和应用模式。

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村级新型能源系统试点,同步建设村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设施。到2045年,农村新型能源系统实现全覆盖。

10.推广零碳建筑,构建热带建筑发展新模式。提升新建建筑低碳设计与建造水平,开展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建筑清洁能源自供给体系建设。推广柔性用电,实现建筑用能全面电气化。因地制宜应用建筑群集中供冷、空气源热泵、新风热回收等技术,降低建筑供冷、供热运行成本和碳排放。

到2030年,全省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节能率78%,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率75%,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中试点推广设施设备全面电气化。到2045年,新建和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设施设备全面电气化。

11.发展新型市政,支撑城市循环低碳转型。建立低碳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推进“源网厂河”一体化运行,提高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鼓励污泥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体系,升级改造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7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5%。到204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0%。

(四)交通脱碳,构建交通运输新体系。

12.推动“双转型”,推进交通能源清洁转型与装备低碳转型。推进汽车能源清洁化、铁路装备升级和船舶“油改气”,促进航运替代能源发展,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新能源化,实施海口、三亚等空港陆电改造行动,单独统计管理海南国际航空航海燃料,稳步提升可持续航空航海燃料应用比例。

到2030年,全省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营领域清洁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新增占比100%,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到2045年,各类汽车全面新能源化,天然气船舶比和可持续航空燃料掺混比持续提高。

13.改善大系统,构建高效货物运输结构与出行体系。拓展公铁、公水、空陆等多式联运模式,实施物流体系低碳化升级,构建港口、物流园区与大型工矿企业的高效集疏运体系。推进洋浦港、马村港等铁路支线建设,发展岛内外空铁、海铁等旅客联程联运。

到2030年,城市绿色交通出行占比75%。到2045年,城市绿色交通出行占比85%。

14.打造新网络,加快新能源配套设施及智慧交通系统建设。促进“交能融合”,建设智能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车联网、车网互动、光储充换一体站建设,打造低碳港区、低碳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示范区等低碳交通场景。推进全省交通综合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岛充换电一张网平台与充换电设施的互联互通。

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车桩比2.5:1,全省交通综合大数据实现协同共享。到2045年,新能源车桩比2:1,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率100%。

(五)生态固碳,挖掘海陆碳汇新潜力。

15.聚合绿资源,提升林业碳汇水平。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底线约束,构建“一园两带多点”的陆地生态空间格局。建设“绿美自贸港”,开展扩绿、护绿、兴绿行动,提升全省森林碳储量。

到203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约1.83亿立方米。到2045年,森林蓄积量约1.95亿立方米。

16.挖掘蓝潜力,打造海洋增汇样板。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研究,推广海洋生态固碳和生态修复技术,系统修复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蓝碳系统,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提升渔业碳汇能力。

到2030年,全省红树林面积约11.9万亩。到2045年,海洋蓝碳贡献大幅提高。

17.固好农业碳,推动农业低碳发展。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降低稻田温室气体排放。发展“农业+新能源”复合系统,推动种养结合、农林结合,建立生态农业循环模式。

到203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0%,增汇型农田建设成效显著。到2045年,形成可复制的热带农业固碳技术体系。

18.开拓地质碳,提高储碳保障能力。加强海陆油气盆地碳封存和玄武岩的二氧化碳矿化封存潜力研究,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开展地质碳封存示范,拓展储碳空间。

(六)智慧管碳,建立涉碳物联新网络。

19.加强碳管理,支撑碳服务。以能源和碳排放联动管理为核心,建立涉碳空间、碳排放因子和碳足迹因子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省、市、园区及重点企业多级联动的“能电碳”智慧管理系统,打造“云管边端”多维架构的碳排放监测物联感知网络,构建以地区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和产品碳足迹为核心的综合碳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对全省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精准监控、管理及数据资产应用。

到2030年,初步建成智慧管理系统和碳排放监测物联感知网络。到2045年,建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综合碳管理服务体系。

(七)长效治碳,探索政策机制新保障。

20.健全新机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零碳电力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创建新型电力运营和投融资模式,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建立车网互动政策机制。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化创新。

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45年,新型电力市场体制机制全面建成。

21.完善碳标准,推动低碳岛建设规范化。建立碳排放量化管理机制,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企业ESG评价标准及披露制度,实现减碳成效的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

到2030年,一批优质企业完成低碳产品认证和ESG认证。到2045年,相关碳排放标准体系建立完善。

22.加强碳合作,打造国际低碳交流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东盟和其他多边国家合作,推动绿色能源、技术、投融资、贸易等领域的交流,搭建国际低碳交流合作平台。高标准建设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推动实现碳标准国际互认。

到2030年,举办若干场国际性气候变化、绿色发展、技术交流等会议。到2045年,建成海南自贸港绿色发展联盟,形成稳定合作机制。

三、组织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统筹协调,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行业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抓好本地区低碳建设的相关落实工作。滚动升级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低碳项目建设。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加强对海南低碳岛建设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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