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年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等建设,扩大“绿电”应用规模

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发布时间:2025-05-27 10:59:33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分类开展“碳达峰”试点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等标准制订、修订研究工作。强化节水护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原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努力为美丽广东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工作目标

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国管节能〔2021〕195号)和《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21〕440号)确定的各项指标、目标,逐个盘点、找准短板、综合施策,尽全力完成“十四五”各项工作目标。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二、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贯彻落实“两新”政策,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设备。持续推进各公共机构研究制订本单位、本系统“碳达峰”工作目标,以及分年度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或能效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年综合能源消费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公共机构(含集中办公区等)开展能源审计。修订《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鼓励应用市场化机制开展节能改造。研究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

三、贯彻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分类开展“碳达峰”试点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限额》《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等标准制订、修订研究工作。强化节水护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强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和应用

深入落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完善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机构用电数据自动采集率,研究推进用水、用气的数据源平台对接。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和抽查。配合做好2024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抓实反食品浪费,持续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

五、弘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配合完成2023—2024年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等工作。推介节能节水典型案例和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等。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国管局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鼓励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组织开展我省公共机构线上、线下节能管理培训。

请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对接,抓好任务落实,聚焦节能降碳主线,狠抓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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