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机构工商业光伏自用不低于30%,厂房工商业光伏自用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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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工商业企业普遍面临的供能系统老化问题,系统阐述了以分布式光伏及储能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文章指出,运行超十年的传统供能系统正面临运维成本攀升、能效持续下降和碳排放压力加大“三座大山”,亟需结构性升级。在此背景下,文中提出三条主流替代路径:分布式光伏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储能通过峰谷套利与需量管理优化电费;光储融合则兼顾供电稳定性与经济性。随后重点介绍阳光工商业能源提供的定制化产品体系(如iBuilding BIPV屋顶、iBlock平屋顶电站、iClean智能清洗彩钢瓦电站及灵活储能方案)及零投入、自投等多元合作模式。最后以安利、宝武、蒙牛等标杆案例佐证实效,并强调其依托59GW项目经验、6.5GW工商业光伏实绩及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减碳与能效升级的一体化转型。(199字)
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明确: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索比光伏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政策原文、国家136号文框架、四省政策对比及官方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修订稿五大核心条款逐条解析、山东、河南、广西、江西四省政策对比(含河南存量/增量双轨规则详解)、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被排除背后的三层政策逻辑、被排除之后是否还有"更值钱的路"——绿电交易的真实账本、2026年抢装窗口期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核心内容,重点规范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参与市场化电价竞价的规则。细则明确: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须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组织实施的竞价平台,按“申报—审核—竞价—公示—考核”流程竞争获取机制电量与电价;2027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则不再执行机制电价,不参与竞价。细则对并网认定、“四可”要求、竞价主体资质、分类组织方式、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边际出清机制、执行期限及严格考核问责等作出系统规定,并强化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仁洁智能于5月28日发布全新工商业光伏智能运维解决方案——火星Mars Pro,旨在应对行业规模化发展下的运维瓶颈。当前国内工商业光伏装机已超330GW,但传统人工清扫模式存在高空作业风险高、标准不一、盲区多、成本攀升等问题,导致年均发电损耗最高达30%。火星MAS Pro通过智能化、安全性、高效性与多元适配性四大升级予以突破:搭载自研AutoPure系统与双光谱AI巡检技术,实现清扫巡检一体化及异常智能识别;采用轻量化设计、柔性滚刷与负压吸附系统,提升复杂屋顶场景(如陡坡、凝露、障碍物)的稳定性和组件保护能力;支持FOTA远程升级、数据加密与私有化部署;并提供直销、代理、租赁等灵活合作模式,助力全场景快速落地。(199字)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