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花都: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不少于60万平方米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16 09:20:13

4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北站国际空铁枢纽优势,智能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等产业市场需求大的优势,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应用场景建设。光伏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不少于60万平方米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打造工业、农房光伏+建筑”风貌提升试点项目。

原文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落实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支持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光伏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氢能产业、智能电网产业。

光伏产业:晶硅电池(电池片、光伏玻璃、背板、封装胶膜等)、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汇流箱、配套装备等生产制造,以及分布式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光伏电站等应用。

新型储能产业:原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中间产品(电芯、储能电池包、储能变流器等)、终端产品(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消费电池的系统集成)的生产制造以及储能电站等应用。

氢能产业:原材料(电解催化剂、电堆组件等)、制氢装备(电解槽、制氢站等)、氢储运装备、氢利用装备(加氢机、氢燃料电池系统、氢燃料电池车辆等)的生产制造以及制氢、加氢站、氢燃料汽车等应用。

智能电网产业:芯片、在线监测设备、通信设备(网关、工业交换机、路由器等)、二次设备(直流控制保护、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等)、智能充电桩等生产制造以及光储直柔、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等应用等。

二、招引一批龙头企业。围绕新能源产业链,招引拥有研发实力、关键技术、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制造业项目,按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支持。对年产值规模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同比增长5%以上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年产值规模首次达到30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同比增长8%以上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年产值规模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

三、培育构建产业链生态。实施新能源“场景招商”工程,依托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鼓励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对新引进落地的多晶硅、逆变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池系统集成、制氢装备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加强招引设计研发咨询、检验检测、供应链服务、数据服务和交易、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年度按照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

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对增资扩产及技术改造企业,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能源领域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能源领域入选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支持。对新能源领域新培育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支持;对新培育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五、打造一批平台载体。统筹新能源产业谋划布局,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万亩千亿”大平台,支持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打造一批市场化的、产业特色鲜明、集聚程度高的园区,形成“一谷多园”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每年遴选1个特色产业园区,按照当年实际运营费的50%给予管理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六、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新能源企业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实际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承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新能源产业)的第一承担单位,按照承担单位获得立项经费的20%给予配套支持,其中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金支持,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金支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七、拓展一批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北站国际空铁枢纽优势,智能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等产业市场需求大的优势,以建设“广东省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广州市首批新型储能产业园区为契机,深入实施新能源“场景应用”工程,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应用场景建设,大力推广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支持创建一批“低碳园区”“零碳园区”。

光伏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不少于60万平方米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打造工业、农房“光伏+建筑”风貌提升试点项目;支持仓储物流园区、工商业园区布局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支持在矿山空闲区域建设光伏+储能电站。(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花都供电局)

新型储能领域:支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配建新型储能电站,灵活发展工商业储能应用场景,鼓励商业商务区、工业园区、大数据中心等区域根据用能特点配置不同类型储能设施。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对经国家、省认定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广州花都供电局)

氢能领域:支持物流、环卫、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支持打造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场景,对通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补助资金的应用场景项目,单个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绿电领域:支持利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广州小迳换流站的绿电资源,部署空气储能和园区共享储能应用,打造新能源绿色产业园。提升绿电绿证供给能力和发展环境,为高耗能企业、出口型制造业企业、高科技企业、跨国企业等购买绿证、使用绿电提供全方位支持。(责任单位:广州花都供电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

数字能源领域:实施“数字能源”工程,大力引进国内头部数字能源企业,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通信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广州花都供电局)

八、支持新产品国际认证。有序推动新能源企业优势产能“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对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并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定的本地制造的新能源产业新产品、新应用,按实际发生委托认证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引进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推荐清单”,促进银企精准对接,优化贷款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推出适应新能源企业融资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与服务,支持并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省、市两级贴息政策,全流程追踪办理进度;积极支持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交易,助力项目主体实现碳汇收入;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升级“助保贷”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与成本,对通过区助保贷业务产生贷款利息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上限为30万元,其中优质中小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补贴上限增至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

十、支持产业人才引进。制定《花都区新能源产业人才紧缺急需岗位目录》,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纽带作用,优先支持相关紧缺人才落户。对企业和相关机构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现有人才政策推荐申报市、区各类人才计划,提供落户、住房保障、教育咨询、配偶就业、医疗服务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限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省、市新出台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执行。

本措施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在花都实际经营,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从事新能源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所称“达到”“以上”“不少于”“不超过”均含本数。本措施在支持事项、使用条件和范围等方面若存在重叠,或本政策与区内其他产业政策有重复交叉或支持事项为同一类型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和市有支持政策的,叠加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4月9日印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4/16/388192.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央企光伏项目被举报使用非标劣质线缆?非标线缆是怎么骗过层层验收的?猫腻全藏在看不见的地方来源:线缆哥 发布时间:2026-06-15 16:49:12

国家电投光伏项目曝出非标线缆混用丑闻!劣质线缆靠“高仿外观+偷工减料”蒙过层层验收:铜芯缩径超20%、回收料外皮暴晒即碎、绝缘层减薄致雨天击穿。更严峻的是供应链集体放水、监理形同虚设。三招现场验货法,守住光伏电站安全底线。

1.21GW!广东2026年5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6-12 16:50:27

2026年5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5385个,总容量1210.14MW(即1.21GW),总投资超50.22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127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22.29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90项;按装机容量排序,东莞(105.53MW)、佛山(80.12MW)、中山(57.46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37.06%,构成第一梯队;广州、江门、惠州则为第二梯队(均超40MW)。单体项目中,英德海螺水泥5.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额最高(0.23亿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978家,涵盖华能、广州发展等国企及多家民企;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24个),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投资额居首(0.85亿元)。

水发集团投资建设4.7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山东国资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4:26

水发集团下属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宜昌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4.7MW屋顶高压分布式光伏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装机容量为4.70307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有效利用企业闲置屋顶资源。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04.99万度,可年节约标准煤逾1547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337吨。面对厂区生产繁忙、交叉作业复杂及高压接入要求高等难点,项目团队通过“分段调试、分批验收”的精细化管理,统筹结构加固、设备安装、联调联试等关键环节,在保障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完成一次性成功并网。该项目标志着水发绿能与中船集团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2:46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

3.07元/W!陕西44.5MW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5-29 18:07:23

陕西榆林新材料产业园4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于5月26日公示,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正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中标,中标价约1.368亿元,折合单价3.07元/瓦。项目由陕西有色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的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利用铝业分公司、阳极分公司等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达28.6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BIPV建筑一体化系统、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电缆、变压器、二次保护及监控设备等。项目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最终并网电压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199字)

广东惠州惠城区严禁四类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6:53:50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安徽芜湖市启动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申报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5 22:15:39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光伏发电项目通过验收来源:连云港发布 发布时间:2026-05-21 08:34:09

近日,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完成验收,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这标志着该场站在能源结构零碳转型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为我市打造低碳物流标杆服务“一带一路”陆海联动枢纽建设注入绿色动能作为港口打造的首个港外规模化智能化集装箱场站配套光伏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也是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落实碳达峰试点零碳园区建设部署的具体实践项目充分利用场站内新建的两座拆装箱库屋顶

打造“光伏+核电”多能互补样板!中国二十二冶承建的国内最大规模海上光伏项目首批子阵成功并网来源:中国中冶 发布时间:2026-05-21 08:15:59

近日,由中国二十二冶承建的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七标段顺利实现首次并网发电。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温排水海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滩涂光伏项目,也是国内首批报国务院审批、涉及海域面积最大的立体分层设权用海项目,战略定位关键、示范价值突出。从陆上施工到海上作业,从技术跟随到自主创新,中国二十二冶以该项目为起点,成功打通海上光伏施工全流程关键环节。